第十三章 团聚(求收藏)

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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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三人过城门时,几个卫所官兵站在两边,盘查来往人员。

    宁化地处内陆,为福建行都司汀州卫防地,建立伊始主要是消灭陈友定、张士诚、方国珍等武装集团的残余势力,同时防止闽西少数民族等聚众造反。如今天下承平已久,汀州府内各族安居乐业,所以城门防备异常松懈,那几个官兵只是简单看了一眼,问了句哪儿来的,便放三人进了城,周氏之前担心交城门税的事并未发生。

    进城之后,行人逐渐稠密起来,虽然说不上比肩接踵,但也是商贩云集,比之双溪镇要热闹许多。

    当下是大明弘治五年。

    沈溪对明朝的历史并不陌生,弘治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算是大明朝励精图治的皇帝典范。

    弘治年间国无大乱,土木堡之变已过去四十余年,而距离明末则还有一百多年,沈溪可没有自信能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此时周氏愈发小心谨慎,握着沈溪的手也紧了些。

    城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许多街道看起来非常相似,若是有拐子抢了孩子就跑,几个转弯就会把人给跟丢。

    “娘,爹打工的王员外家在哪儿呢?”沈溪一边走,一边疑惑地问道。

    周氏语气谨慎:“娘之前来县城看望你爹爹时曾去过,依稀记得位置,等到了地方自然能想起来。”

    沈溪闻言摇头苦笑,一向泼辣的周氏忽然变得孱弱甚至有些无助,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他暗暗下定决心,这次进城,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

    正当沈溪一行走在去城南的主干道时,远处传来一声轻唤:“娘子,我在这儿。”

    沈溪听着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微微一愣,连忙抬起头,果然,沈明钧正在不远处路边挥手招呼。

    沈明钧是家中老幺,年纪最小,如今只有二十五岁,看上去极为年轻。沈溪第一次见到他时,实在有些难以启齿,管一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小的男人叫爹。

    不过几番折腾下来,沈溪终于还是说服自己努力接纳沈明钧。

    沈明钧性格沉稳,长相虽然平庸,但为人好学上进,有责任心,在王家做了六年工没出任何差错,工钱也从最初的每月三百文涨到了现在的五百文,可惜这些钱通通都交到了李氏手里,用于维持家中生计。

    沈溪与沈明钧之间并没有多少骨肉亲情,毕竟从去年魂穿到现在,加起来父子共处也没超过半个月。沈明钧过年通常会回乡与家人团聚,但其他时候一律要留在王员外家做工。沈明钧每次回桃花村,都会背着母亲李氏,拿出积攒下来的赏钱,给他们母子买回在乡下买不到的好东西。

    沈溪对这个便宜老爸并不怎么感冒,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同时尽到为人子的义务,还是装出一副无比兴奋的样子,撒丫子朝沈明钧扑了过去。

    沈明钧开怀大笑,一把接住沈溪,把他抱起在空中转了两圈,随后打趣:“臭小子,我怎么觉得你重了不少?”

    沈溪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没有回话……他跟沈明钧之间到底少了沟通。

    沈明钧并没有察觉异状,脸上浮现一丝满足之色,拍拍儿子的脊背,将他放下后,道:“憨娃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沈溪依然没有说话,跑回去一把将林黛拉到一边,静静观望,他知道,一场久别重逢的好戏就要上演。

    去年过年的时候他就曾经见识过,便宜老爹和母亲重聚时表现得太过夸张了,沈明钧那是什么肉麻挑什么说,可偏偏周氏百听不厌,这不禁让沈溪感叹,一物降一物果然是世间真理。

    不过这一次沈溪并没有看上好戏,可能是在大街上,行人太多,老娘胆小羞臊,只见她看着沈明钧,红着脸捏了捏丈夫腰间的软肉,道:“夫君,没有在城里找小妖精吧?”

    沈明钧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十分夸张。

    周氏红彤彤的笑脸上满是柔情蜜意,呢喃道:“夫君,你不知道,在家里臭小子天天气我,这次你可要好好教训他。”

    沈明钧脸色一板,严肃地看向沈溪:“臭小子,你等着,敢惹你娘生气,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

    沈溪耸了耸肩,满脸不在乎,惹得沈明钧脸上接连变换几种颜色,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给我点儿面子行不?”

    沈溪只能没皮没肉地求饶:“啊,老爹,饶命啊,以后我不敢了,再也不惹娘生气了。”

    “臭小子。”

    看着沈溪惫懒的样子,沈明钧不由笑了起来。

    寒暄叙旧好一会儿,夫妻俩稍解相思之苦。沈明钧这个时候才发现沈溪旁边俏生生站着的林黛,疑惑地正想发问,周氏碰了碰他的手臂,笑着道:“一会儿回去和你说。”

    沈明钧点了点头:“那我们回去吧?”

    周氏欣然应诺,走近沈溪和林黛,又牵起二人,喜笑颜开:“夫君,走吧。”

    沈明钧瞥了一眼沈溪,随后迈开脚步,前头带路。

    走了大约一刻钟,周氏看了看越来越窄的巷子,有些疑惑:“夫君,我记得王员外家的大门好像不是这边啊?”

    沈明钧指指小巷深处:“哦,员外见我干活卖力,便给我在宅子旁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让我们一家住,跟我走吧。”

    这一番解释,骗骗周氏可以,但想要糊弄沈溪,那就不容易了。王家虽然有些闲财,但也只是普通地主家庭,绝对不可能宅心仁厚到给沈明钧安排单独宅子,之前,周氏还说沈明钧在主家住的房间狭窄,容不下三人。

    这充分说明,沈明钧并没有被主家看重,这会儿忽然安排沈明钧独立的院落,沈溪那是一百个不相信。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房子死过人,一个到处揽活的木匠租住不久便在院子的天井里上吊死了,王家觉得不吉利,正好周氏带着儿子来探亲,于是便让沈明钧带着家人住上一段时间,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卖掉。

    在沈明钧的引领下,沈溪带着疑惑继续前行,几乎又走了约莫一刻钟,快到巷子尽头,才到了沈明钧所说的院子。

    一主二厢的四合院不算大,但在宁化县城而言,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明钧领着三人在院中转了转,见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娘子,你们一路行来,想必饿坏了,这……我不太会做饭,没有提前做准备,好在我买了条鱼,勉强可以凑合一顿……我现在就去厨房生火。”

    周氏轻推一把夫君,笑着说:“你是男人,家里的主心骨,在主家当差就已经很累了,哪里还能让你下厨房?我来吧,你带着孩子耍一会儿就吃饭。”

    “对了,我与臭小子晚来一天,你怎会在路边等我们,没有耽搁主家的差事吧?”周氏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顺口问道。

    沈明钧安慰地解释道:“没事儿,主家那边我已经说过了,我知道你们娘儿俩行路不易,昨日便在那儿等着了,今日你们若是还不到,我可要报官了……”

    沈明钧嘿嘿笑着回答,周氏有些感动地瞥了他一眼,随后便向厨房走去。

    沈明钧看着周氏的背影,脸上满是满足之色,随后转过身,蹲下身子就要捏沈溪的脸蛋。

    沈溪退了几步,哼了一声:“爹,这院子怎么回事?您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和娘亲?”

    沈明钧知道自己儿子人小鬼大,笑着道:“你年纪这么小,懂得什么?来一趟还问东问西,快过来让爹瞧瞧,你究竟是胖了还是瘦了?”

    说着上前揉了揉沈溪的脑袋,宠溺地道,“在家野得很吧?让我看看你头上长虱子没?”

    沈溪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沈明钧正想把沈溪抱起来颠颠份量,突然见到后面还跟着之前见过的女娃子,惊讶地问道:“咦,臭小子,这小女娃子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

    “娘说,她是我未来的媳妇,是咱家的养媳……爹,您说咱家是什么人家,怎能养一个这样的媳妇?孩儿如此聪慧,娘居然担心我长大了娶不到媳妇儿!”

    沈明钧对儿子的话置若罔闻,笑着看向林黛,过了一会儿十分满意地连连点头:“真是个小美人二。别怕,以后,你便同这臭小子一样管我叫爹爹,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告诉我,我用扁担抽他。”

    不是吧?用扁担抽人?沈溪忽然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只能委屈地撅起嘴,看向眸子里正流光溢彩的林黛。

    林黛几步小跑来到沈溪身边,俏生生地管沈明钧叫了一声“爹爹”,然后紧紧地攥着沈溪的衣袖,一脸怕生的样子。

    沈明钧也不在意,笑了笑,又道:“小娃子,既然你做了我家养媳,我家也不会亏待你,定会把你当作亲生闺女来养,待那小子长大成年,若是长出个好歹,身体残缺面容不当,你也不能介怀,必须嫁给他,你觉得如何?”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医疗保障齐全,仅仅一个天花就会轻松毁灭一座座城镇,哪怕侥幸活下来也不免破相,更不要说其他那些更为歹毒的病症了,所以沈明均才会有此警告之言。

    林黛扭头看了一眼沈溪,咬着嘴唇,深深地吸了口气,道:“谢谢爹爹……爹爹请放心,等哥哥长大我就嫁给他,不管他长得多丑,我都不会反悔。”

    沈溪苦笑不已,他很喜欢林黛这个小丫头,但喜欢归喜欢,远没到做夫妻的地步!并非他矫情,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只是从心底里替小萝莉感到委屈不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