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1章 大汉天子金印

有聊的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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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完曹美人的遗体和衣服,众人又将目光,落到了一旁。

    只见曹美人所枕的绣花枕头旁,有两个化妆盒。

    第一个化妆盒没什么好说的,都是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而第二个化妆盒里,盛放着一件惊世之宝。

    一枚纯金打造,重128克,印面为正方形的金印。

    刘秀是以皇后规格下葬的曹美人,按理来说,曹美人枕边的宝玺,应该参考刘邦他老婆吕后,是一块‘皇后之玺’。

    但曹美人枕边的宝玺,不是皇后之玺。

    它印面阴文篆书五个大字:大汉天子印。

    印身之上,是一条不算精美、却不怒自威的金龙!

    “我滴娘哎!”老狐狸当时怪叫了起来。“刘秀登基时的金印!”

    “乖乖,本以为它会在刘秀坟,没想到它竟然在这里,在曹美人墓!”

    陈宇亦十分震惊,长长呼了口气,评价道:“无价之宝。”

    历史上价值最高的印玺,那毋庸置疑,一定是传国玉玺。

    但除了传国玉玺外,哪块宝玺,能排名第二呢?

    对此,无数史学家争论不休,没有定论。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刘秀登基时的大汉天子印,一定是第二名的有力争夺者。它能上榜的理由,没别的,俩字:霸气。

    要知道,这是刘秀登基时候的金印。

    那个时候,王莽刚败,名义上的皇帝,是更始帝。刘秀登基,属于造反。

    然而刘秀就是如此霸气,刚一登基,便打造大汉天子印,号令天下群雄。

    没打呢,他就知道自己一定赢!

    他知道,自己才是当代唯一真龙,唯一的大汉天子!

    刘秀登基之时,已经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了。后面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一路砍瓜切菜,扫平关东,平复陇西,攻略川蜀,一统万里江山。

    人们最欣赏的,是他的霸气。

    不是正统天子之时,便有了必胜的信念,压得天下群雄抬不起头来。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那个时代,是刘秀一个人的时代。

    大汉天子金印,便是那个时代,刘秀驰骋天下的最好证明。

    等刘秀平定天下,传国玉玺早就到手了。

    毕竟传国玉玺才是合法皇帝该用的信物,因此,自从他开始守江山,他早年的随身金印、大汉天子印,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最终没了消息。

    不想,一个时代的证明,大汉天子印,刘秀没有带进自己的墓里,而是把它放进了曹美人的棺椁里。

    手捧大汉天子金印,老狐狸仔细摩挲,啧啧称奇,说时隔两千年,一触碰这冰凉的金印,仍能感受到刘秀登基时,睥睨天下的英雄气。

    一旁的陈宇,眼巴巴看着,眼珠子都紫了。

    多么牛X的宝玺啊,怎么就不能成为他陈宇的囊中之物呢?

    “喂喂喂!”老狐狸无耻地笑道:“咋滴,小狐狸,你还想抢劫不成?”

    “哼!”陈宇扭过头去,冷哼一声,不想鸟他。

    总之,陈宇下墓,怀揣着决心。那就是:他应得的好处,寸步不让。

    大汉天子金银归老狐狸,他没意见。至于别的……

    “小狐狸。”老狐狸将大汉天子金印重新放回曹美人枕边的首饰盒里,问道:“你说说,刘秀为什么不把大汉天子印,带进自己的墓里?”

    陈宇没好气儿道:“想气我就直说,不用拐弯抹角!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曹美人大墓的珍宝越多,黄河对岸那尚未挖掘的刘秀坟,便注定越寒碜!”

    陈宇所讲,的确是明摆着的事实,甚至几乎可以盖棺定论了。

    甭管刘秀格局再大,大汉天子印也是他生命中为数不多意义重大的宝物。

    连大汉天子印,他都不带进自己的墓里,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的墓,是薄葬。很有可能,除了棺材,啥都没有。

    刘秀不同于慈禧,他是个明君,没有把钱财往坟墓里折腾的臭毛病。

    曹美人墓,是刘秀的秘密基地。

    他把天量珍宝藏在这里,是为了留给后代子孙,等到大汉出现危机,再把这些珍宝取出来,换成军饷,匡扶大汉。

    一旦汉室被攻破,传国玉玺被抢走了,后代的汉朝皇帝,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法正统地位呢?因此,刘秀把自己当年登基的大汉天子印,留在了这里。

    算是给后代子孙,留下一个证明正统地位的保障。

    不得不说,刘秀机关算尽,把爱妃曹美人从历史上抹去,自己薄葬,把好处都留给了后代。但遗憾的是,他留下的这些宝物,没用上。

    因为东汉灭亡的过程……实在有点窝囊。

    东汉不是被强敌攻破的,而是被乱臣贼子轮番粉墨登场,折腾灭亡的。

    东汉三国年间,十常侍、何进、董卓、袁绍、袁术、曹操……只要是个有点能耐的北方枭雄,就他妈能挟天子令诸侯。

    这种情况下,东汉的皇帝若是敢取出曹美人墓里的宝贝,奸臣们能笑死。

    身怀汉室血脉的刘备,前半辈子还让人揍得满地乱跑,没能力开墓……

    站在后人的角度,只能感慨一声,纵使刘秀英明神武,也人算不如天算。

    唯一的好消息是,对曹美人来说,她这位可怜的红颜,皇权的牺牲品,终于逃过了一劫。因为刘秀把宝贝藏在她的墓里,就是想让后人挖她的墓的……

    唏嘘感慨完毕,陈宇和老狐狸等人,终于将主墓室正中央巨棺里的宝物清点好了。接下来,他们该把目光离开巨棺,望向四周堆积的天量奇珍异宝了。

    哪成想,陈宇和老狐狸还没来得及转移视线,就听见一名青年考古专家惊呼道:“师爷,陈先生,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株植物!活的!”

    “我擦!”闻言,陈宇和老狐狸齐齐尖叫出声。

    植物?活的?

    生长在两千年与世隔绝的黄河水下大墓里?

    两千年没有阳光?它依然能生长?

    要知道,刚进来时,陈宇看见的那些树叶和嫩竹,只是保存得好,不代表它们是活的。

    而现在,他们得知,大墓里还有一株活着的植物?

    霎时间,四个大字同时浮现在陈宇和老狐狸的脑海里。

    天材地宝。

    真正的天材地宝!

    两千年寿命的天材地宝!

    万古难寻的神药!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