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入朝

宋象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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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及笄礼后的第二天。

    天不太晴,也不太阴。

    略微有些雾蒙蒙的,有一点点凉。

    毕竟是秋日了。

    不过今天,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于阿寻来说吧。

    今天他要入朝。

    穿上他的绯色官服。

    这套衣服,说实在的他并没有穿几次。

    开始要赶路,不好穿,不是很方便。

    还有让阿寻不满的是那个给他官服的人,并没有考虑到他的身材,这套绯衣略长了一点,恩,也略宽了一点。

    他穿上的时候,有点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

    不过在江南治水的时候,水治好,去给妹妹买礼物的时候,他也偷偷的把衣服拿去改了。

    当然,没有成功。

    看到他拿官服出去,阿鹿毫不留情的敲了他的脑袋。

    朝廷的官服是不能随便乱拿的,万一丢失,就罪过了。

    不过还是在夜间,赶紧的给他改了大小。

    没有剪裁,只是用针线,把太长的卯进去,用针线细细的缝好,然后再放到床下压平展。

    腰上,也略微弄紧了一点。

    总之是弄的很合身。

    阿鹿做惯了这样的针线活,山上少年阿鹿,一开始笨笨的,慢慢的就很灵活。

    甚至只要空闲,他就能拿出针给妹妹的衣服缝缝补补。

    或者在衣服上秀一朵小花。

    做一个小包包。

    所以他喜欢用针当武器。

    原因不是因为针有多阴险,多可怕,只是顺手罢了……不过好像也真的很阴险。

    他用针用的很顺手,带一个孩子是真的很忙碌的事情,吃喝拉撒穿衣睡觉。

    此刻,阿寻穿着鹿哥改过的绯衣入朝。

    是的。

    他是钦差,当然有资格入朝堂。

    那个早早起来,要排着队,进朝堂,跟申国的最高领导人申皇,远远的见上一面,或者能说上话。

    这件事,对每天都做的人来说,是一件很疲惫的事情。

    可是对那些第一次能上朝的人来说,却是一件非常庄严肃穆的事情。

    那意味着,你的命运从此改变。

    你成为了申国那显赫的官员中的一名。

    你会有画像,有职称。

    百姓见你会称呼你为大人。

    还能有很多特殊的权利,免交税赋,领到俸禄,等等。

    当然,这些都不是让阿寻激动的事情。

    他激动的事情,其实很表面。

    穿上官服,走进朝堂,他长大了,他的肩膀上可以承担责任了。

    以后还可以承担更多。

    他不仅仅是阿寻,不再是被小五保护的阿寻,不再是被鹿哥照顾的阿寻,也不再是大战的时候,需要妹妹挡在身前的阿寻。

    他可以做很多事,很多有用的事,做一个很有用的人。

    这才是阿寻的执念。

    所以此刻,他面容平静,实际绯衣长袖下的手在微微颤抖。

    常年不太爱晒太阳,很宅的习惯让他皮肤白皙,白皙的面孔,清澈的眼眸,略厚的耳垂,搭配绯衣都很美,让人见第一眼,就会心生好感。

    他此刻跟在了王大人的身边。

    王如意,这个入朝时间很短,却已经像朝中老人一样的男子。

    今日面容却异常严峻。

    和阿寻那极力想要严肃的面孔比起来,他是真的很严肃。

    他很骄傲,他的眼光真的不错。

    阿寻做到了。

    可是他也有点难受。

    因为他知道,今天朝堂上会发生什么。

    他以前是一个书生,后来成了山寨的三当家,现在又成了状元郎,户部的官员,小皇子的启蒙先生。

    他当过很多角色,都如鱼得水。

    他知道这是他的天赋。

    虽然这种天赋,不是生来就有,他获得的很艰苦。

    可是,他这个年岁,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天赋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实已经不容易。

    身边这个少年,太耀眼。

    如同那年,自己背着书筐,想要进京赶考,抬头望天,都会生出这天地是为我存在,这星辰是为我闪烁的感觉。

    那时候他想,整个京城,整个朝廷,都是为他准备的。

    真的。

    虽然身体瘦瘦的,可是心大大的。

    直到被一个盗匪,一棍子就敲晕了。

    那棍子,不粗,也不重。

    今天,王如意有点难受。

    虽然看别人被棍子敲晕,是一件比较爽的事情,总比看自己被敲爽。

    可是这个别人,是自己的晚辈子侄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但是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他知道,少年,需要这一棍子。

    若是还没有把他敲晕,他再站起来,才是真正强大。

    若是真的一棍子敲晕了,还是可以回学堂读书,只是早一点认清天下,认清自己,虽然不那么愉快,但是是一件好事。

    这时候,王如意忽然想到了那个容貌普通的小皇子。

    容貌是真的普通。

    智商也是真的一般,教了这么久了,千字文还是没有背会。

    但是也是真的聪明通透。

    他那么小,却是很早就明白先后,明白位置的道理。

    这样的明白,是有些代价的,王如意懂。

    因为懂,所以有点忧心,也会有点难过。

    然而他也还是没有说什么。

    因为他们是男子,男子有很多事都避不开,比如长大。

    阿寻很踌躇志满。

    聪明的他也看到了三伯伯的忧心。

    他很明白三伯伯为何忧心,阿寻是个聪明的人,他的智商,碾压朝堂上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没有问题的。

    申学宫的游祭酒都亲自开口点评过,说鹿寻是天下最会读书的人。

    游祭酒这样说,很过分。

    可是居然没有人来反驳。

    尤其是多事的读书人,居然都静默了。

    可见鹿寻是真的很会读书,而且是绝对的会,超过别人很多很多,多到那些多事的文人,反驳不了。

    可是即使知道,阿寻还是不以为意。

    少年人,总是还有很多热血。

    况且一路回来,买那么多东西,阿寻也根本没有动朝堂的一分钱,那些钱,如数的都用于治水。

    他问心无愧。

    而且他也知道鹿哥的动作的意思,他锋芒太盛,做一些奇怪的事情,反而不坏。

    这些事,鹿寻并不太在意。

    他不是官迷,他只是享受这种做成事情的感觉。

    朝廷让他去治水,他治好水了,今天来说一声,他觉得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是先生布置作业,他做好了,今天来交作业。

    当然,申学宫的先生,都不需要他交作业了,因为先生很信任他,觉得他肯定能完成作业。

    有朝一日,朝廷上,一定也可以如此,鹿寻相信自己。

    所以,尽管看到了三伯伯,恩,在朝堂,他要喊他王大人,他看到了王大人的忧心,但是他还是不太担忧。

    少年绯衣,他是申国建国以来,最年轻的钦差。

    他做到了,所有人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所以,骄傲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只是,可惜了,天没有阳光,虽然阿寻不爱晒太阳,可是此刻,马上要进皇宫,他抬头,还是想看一缕阳光。

    他觉得阳光更配自己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