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夜半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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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祖坟不是件简单事,而且还要迁坟,林七的坟要迁一个好地方,林家还有其他故去了,却埋尸荒野的将领们,也需要迁回祖坟里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们也应该魂归故里了。

    这些事情千头万绪,真只让林家的妇孺们忙活,恐怕她们都要累死的。

    即便就是累,恐怕林家的老太君还有林旭的婶子们也是心甘情愿,可林旭却舍不得了。

    林家一门孤寡,受了这些年的苦楚,如今也到了可以享享清福的时候,他这个林家的嫡子嫡孙,难道不该担起些责任?

    一顿饭还没有吃完,林旭喝得微醺,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要调动多少人手,怎么才能最有效率,最妥当地安排好一切。

    红尘比他还细心些,林家这些年没在京城走动,林旭的两个堂弟比林旭也小不了多少,如今都已经娶妻了。

    那两个林家子长得和林旭有几分像,居然都斯斯文文,听老太君说孩子们都像老王爷,说起这个,她老人家还有点儿怨念。

    怪不得当年辟疆王上战场总戴一面青苗獠牙的面具,大概是他本人长得太好,要是露出真实容貌难免少几分威严。

    五房的林涛有些瘦弱,气色不太好,患有肺病,幸好不大严重,就是得一直吃着药,虽然瘦弱了些,举止却是温文尔雅,显然受过良好的教导。

    六房的林毅到显得跳脱,有些孩子气,也斯文白净,言谈举止落落大方,两个看起来都相当不错,教养很好。

    五房的媳妇孙氏,今年才十七岁,个头矮小,不怎么说话,很是腼腆,听说娘家小门小户,只是普通的耕读人家,还有一个弟弟在读书,天分有限,大概读不出什么成就。

    六房的媳妇看着皮肤略黑,长得还好,就是浓眉大眼,手脚也大,是林家家将的女儿,功夫还不错。

    看老太太还有两个婶子的模样,对这两个媳妇儿还算满意,三婶直接就和他们说,两个孩子虽然家世不好,可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家里这些年的情况,也娶不到高门大户的闺秀,就是有看在老王爷的面子上,愿意结亲的,她们还不愿意连累别人,再说,不能低调安稳过日子的女人,也不能进林家的大门。

    红尘和林家的女人们到是挺谈得来,虽然红尘喜欢的话,很容易讨人欢心,但真心喜欢,和刻意去结交,绝对是不同的感觉。

    能在林家熬这么多年,低调的同时,保住仅剩下的家业,教养子孙成才,可见这些女子都有过人之处。

    只是林旭那两个堂妹,珍姐儿和珠姐儿的婚事还是耽误了。

    两个女孩子今年二十有五,还是待字闺中,尚未结亲。

    红尘看得出来,两个姑娘别的时候不显,一提起婚配之事,就不免有些强颜欢笑的意思在。这也正常,即便是再洒脱,女孩子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定亲,不着急的少有,虽说大周的女孩子出嫁晚,也没有晚到这份上的。

    三婶不拿红尘当外人,也不忌讳,直接就叹气:“不是不想让珍姐儿和珠姐儿早些嫁出去,这些年也不是没人求亲,尤其是最近,来求亲的人家不少,但她们都是姑娘,不是小子,小子娶媳妇虽然也要慎重,可媳妇是嫁进来的,到了林家若有不好的地方,咱们还能调、教,姑娘要嫁到人家家里去,一旦出嫁,咱们可就够不着了,怎么能马虎了事?”

    五婶也发愁:“来咱家求亲的那些人,都有点儿毛病,总是不如人意,咱们不求十全十美,好歹孩子过去,得能过得上好日子,要不然还不如留在家里,留在家中做了老姑娘,外人只是说些闲话罢了,咱们家早年受得那风言风语还少了不成?既然熬了这么多年,也就不怕那点儿闲言碎语了。”

    红尘一听心里就明白,林家这是心疼女儿,前几年她还听说林家的小姐想招上门女婿,可哪有那么容易,林家不是没有男丁,做了上门女婿也得不到什么大好处,而且愿意入赘的,都是些泼皮无赖之辈,真正好人家的孩子,谁愿意入赘?

    何况,说起来这两个女孩子还不算林家正正经经的小姐,只是收养的义女,选择面自然更窄。

    一拖延就是这些年,拖到了现在。

    三婶见红尘的神色不大好,连忙笑道:“别愁,别愁,我们珍姐儿和珠姐儿都不愁呢,以后日子就过得好了,总有知道她们姐妹好处的好儿郎在等着。”

    珍姐儿和珠姐儿脸上发红,嗔怒地瞪了三婶一眼,饭都顾不上吃完,扭头就溜走。

    三婶也不拦她们,只盯住丫头们小心照看,正说话,外面小厮过来回话,说是表少爷回来了。

    红尘一愣,林旭也怔了怔。

    他们都对林家颇为关注,可没听说林家哪里来的表少爷,毕竟这些年整个林家都闭门谢客,从不与人交际,也没有亲戚朋友来访。

    “是我娘家侄子,今年来京城的,想考京城的书院,暂时在咱们家借住一段时日。”

    三婶笑道,“把表少爷请进来,让他也见见旭哥儿和郡主。”

    没一会儿,小厮过来说表少爷不小心摔了一跤,不好见贵客,先回屋洗漱一番。

    “看看这孩子,真是的,没伤到吧?”三婶无奈摇头,追问了几句,知道人没事儿,就是衣服脏了,也便没多问。

    一直到吃完了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喝茶,外面才报,说表少爷来了。

    进来的男子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头发还不大干,显见刚刚沐浴过,进门就先给老太君叩头,又给姑母请安,结果一抬头,看到林旭,登时有点儿犹豫,似乎看着眼熟。

    林旭也无语——这京城也够小的,两个人今儿刚有一面之缘,林大公子很倒霉的,在街上碰见的那个纵马飞奔的纨绔,竟然就是这位林家的表少爷。

    不过林旭是眼力够好,一扫就记住了对方的容貌,可这位的记性就没他那么佳,再加上当时混乱,什么都顾不上,根本没认出林旭来,最多也就觉得眼熟一点儿。

    眼下这场面,似乎也不好说这个,林旭干脆就当不知道,简单寒暄了几句。

    这会儿再看这位纨绔,他到是一点儿都不纨绔了,很是文雅,言谈举止都显得风度翩翩,哪怕知道红尘乃是当朝郡主,也只是恭敬有加,并不谄媚巴结,说话还很风趣,不是那种死读书之人。

    哪怕林旭因为他今天的举动有点儿不高兴,这会儿也觉得大约是个误会,可能人家的马失控了,要不然就是真有十万火急的事儿。

    在京城喜欢纵马的公子哥儿多了去,到不能因为这个,就把人家一棍子打死。

    聊了一会儿,红尘把准备的礼物分一分,虽说多出一位表少爷,不过她准备的东西绝对够多,把给两个堂弟的分一些出来,也足够应付过去。

    她拿得出手的,就算不是多么昂贵,也都是珍品,一看就用了心思,而且红尘手上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大大方方收了礼物的林家众人,都十分高兴,回礼也很贴心。

    三婶,五婶,还有两个女孩子,拿出来的是自己亲手做的衣服鞋帽还有荷包,两个弟妹,则是准备的笔墨纸砚和一些精巧的小古董文玩,大约是林涛和林毅两兄弟特意准备的,借着妻子的手送出来。

    老太君给了一个翡翠镯子,一看就有了年头,说是林家祖上传下来的,非要给红尘戴。

    其实那镯子年轻女孩儿戴起来显得陈旧些,不过是老人家的心意,红尘也就老老实实地戴了。

    前前后后一耽误,居然入了夜,这下子林旭和红尘也别想走,事实上,老人家明显希望他们留下来住一晚,红尘也不愿意拒绝,老人家一大把年纪,真是见一次就少一次,能顺着些就顺着些吧,所谓孝,可不就是一个顺字?

    林旭两夫妇住的房间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被褥全是新换的,闻起来有一股清香味,两个人躺下也没觉得多么不习惯,又累了一整日,刚一躺下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睡着睡着,红尘猛地坐起身,她一醒,林旭也醒了,连忙拿被子披在自家娘子身上:“怎么了?”

    没等红尘回答,林旭就皱起眉头,自家娘子枕头下面有微微的震动。

    “是青锋?”

    “嗯。”

    红尘吐出口气,把青锋拿出来,在手中摩挲了几下,它就慢慢安静下来,静静躺在主人的手里。

    林旭看了它一眼,笑道:“以前看它,它还锋芒毕露,如今却知道藏锋了。”

    现在的青锋,落在红尘手中就如一个玩具一般,半点儿煞气也不见,早不是当初让人一看便浑身发抖的利器。

    “物似主人形,我养了这么多年,当然越来越像我。”红尘笑眯眯把青锋收好,穿上衣服,慢慢穿好鞋走出门。

    林旭也连忙跟上。

    外面守夜的婆子吓了一跳,红尘笑道:“就是睡不着,想出来看看,你们不必跟了。”

    婆子愣了下,也没敢多说,红尘就和林旭一路走出去,沿着小路进了后园子里,前前后后转了几圈,上到假山上,登高望远。

    “嗯,三婶那边没问题,五婶那边也无妨,老太君房间里阴气有点儿重,明天给画两道符就是……”

    红尘叹了口气,“你们家这位表少爷是哪里来的神仙?他住的地方简直不能呆了。”

    整个房子都让阴气笼罩,浓郁程度看得红尘都有些毛骨悚然。

    “奇怪,下午见他,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妥,就这煞气重成这般,得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儿?他怎么还能好好活着?”

    林旭没说话。

    想了想,红尘还是叹道:“先看看吧,阴气重成这样,必然有鬼魅之物出没,等本体现身再来应对。”

    反正自己在林家,就是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至于伤害了林家众人。

    “其实林家有刀兵之气作为防护,一般的邪物靠近不了的。”红尘挽着略有些忧虑的林大公子笑道。

    林家是将门,家里全是武将,虽说如今只剩下妇孺之辈,但即便如此,一般的鬼魅也不敢找上门来。

    两个人正说话,红尘忽然收声,林旭一把拉住自家媳妇往树下躲了躲。

    林家那位表少爷居然大半夜的不睡觉,到了园子里来,借着园子里的一点儿昏暗的灯光,坐在荷花池旁边,又片刻,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珠姐儿居然也来了,幸好身边还带着一个婆子一个丫鬟,而且也没凑到那位表少爷身边,远远拜了拜,口称表哥:“表哥,这么晚了,叫珠儿出来,可是有什么事?”

    那表少爷沉默片刻,似乎犹豫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双鞋来,咳嗽了声,小声道:“珠儿妹妹,这是我从外面淘回来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珠姐儿一眼看过去就愣住,连那婆子和丫鬟也屏住呼吸——实在是那双鞋太美。

    鞋是粉红色的,上面绣着一对儿鸳鸯,点缀了珍珠,并不繁复,也没有多么精巧的花色,但就是好看,让人一看就挪不开眼。

    珠姐儿半晌才回过神,干涩道:“不成,不成,表哥我不能要。”

    那表少爷一咬牙,使劲把鞋往她手里一塞:“拿着吧,好妹子,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就是想给你,特别想。”说完他转头就跑。

    珠姐儿好半天没回过神,等回过神来,那位已经走远了,她跺跺脚,实在舍不得扔,还有些爱不释手。

    旁边那婆子和丫鬟面面相觑,张了张嘴,竟然也开不了口去劝,她们当然不该让自家小姐收男人的东西,更何况还是鞋子这般私密的物件,可是这双鞋,实在是特别美,女人都爱美的东西,不光是珠宝首饰,便是华服也让人舍不得放弃,这双鞋,仿佛比无数珠宝美玉还要讨人喜欢。

    过了片刻,珠姐儿冻得打了个哆嗦,被身边的婆子拉着回去,红尘和林旭才从树后面出来。

    林旭哭笑不得:“真是该教训珠姐儿几句,连这等邀约也敢过来,太不像话。”

    红尘摇了摇头,这种事,最好不要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