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善人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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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代的文人,还是很受人尊重。

    方家二老想了想,也点头答应,他到不觉得他们一家三口在这个小时空,就当真除了舞弄文字之外没别的能做,这样的大时代,方肖虽老,女儿虽幼,心中同样有一股气在,若不做些什么,哪里对得起这一场奇遇!

    当然,如今初来乍到,外面的情况还不大清楚,若华又是个女孩子,还是写点儿东西最为安全。

    方肖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喜欢写小说,还时常去杂志上投稿,也写过几篇网络小说,文笔还不错。

    “好,说不定咱们家现在住着的那个小少爷,也能帮帮忙。”

    这位顾少爷可是个妙人!

    方肖一笑,莞尔道:“咱们家的人都没有架子,那是应该的,但顾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却也能和苦哈哈们说到一块儿去,那就很不容易了!”

    四月花开,春雨浇透了灰黄色的土地,连山脚的碎石也显出几分清冽的气息。

    顾长生围着紫色的大衣,坐在山脚的石头上,嘴里叼着根草叶,盯着下面那一片片高低起伏,却也齐整的农田若有所思。

    “小少爷难不成还对农活儿感兴趣?”

    花大娘笑眯眯地往他怀里扔了一大块儿烤地瓜,转头同样看过去,赞道,“方老爷真是好心思,也是个善心人。”

    “唔。”

    顾长生若有所思,目光直直地盯着那些正在辛苦劳作,而且毫不吝惜力气的农夫,轻声道:“不光善心,还思想开明,能力出众,要是有他老人家加入,对我们来说,是一大幸事。”

    这位到是难得有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花大娘却不觉得奇怪,还一脸期盼地点点头:“所以,我们得赶紧帮若华姑娘找到项君。”

    她有句话没说,不过彼此心里有数,项君是自己人,那么项君的妻子,当然也是自己人,现在阳城的情况不好,孙家那边动作频频,他们实在很需要方家这种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开明乡绅的帮助。

    尤其是方家的佃户,还有家丁简直堪比一支军队,而且是正规军,不对,应该说比正规军更守纪律,可以说直接给他们配备上枪械,稍作训练,绝对能成精兵。

    顾长生他们在阳城人手紧缺,哪能不眼馋?

    可惜……

    一声哨响。

    两个打扮齐整的妇人,赶着牛车不紧不慢地过来。

    正在做活的农夫,农妇们纷纷放下手里的工具,撒开牵着牛的缰绳,陆陆续续走到树荫里。

    “阿牛嫂,今天吃什么?”

    “大饼卷酱肉,配冰糖绿豆汤,管够啊,快点儿来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回去。”

    阿牛嫂大笑道,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

    一群人蜂拥而上,不过到还知道排队,嘻嘻哈哈地拿了各自的美食,狼吞虎咽,吃得半饱才凑在一块儿说话。

    “如今这日子,当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

    听着乡言村语,顾长生先是叹气,转念又有些欣慰,叹气是可惜了这些人恐怕不会抛家舍业地加入他们,毕竟日子过得这么让人满足!

    这些老百姓,不是真过不下去了,大概都不乐意去做那等杀头的勾当。

    再说欣慰,他那日被同伴们救出,为甩脱追兵,迫不得已,真稀里糊涂听了项君他夫人的话,到她家避难,本来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农户,项君媳妇要是好人家的女儿,也不至于给项家当了童养媳,却不曾想,外面看着到是不显山不露水,方家竟然是相当殷实的豪富之家,至今顾长生还记得一进方家大门,看到的那种低调的奢华,简直连他都觉得自己很土气。

    且方老爷文采出众,方太太也是知书达理,性格豪爽,和普通的农妇大有不同。

    不光如此,只他看到的方家佃户过得日子,就不比寻常地主家差了,方家地租只收三成,且还无偿教导佃户们识字,免费将各类书籍借出去给大家伙看。

    顾长生是外人,没敢开口要进人家那小小的阅览室读书,当然,一开始他没把所谓的阅览室放在眼里,他十三岁出国留学,读的书也算浩如烟海,哪里会看得上寻常乡绅家的藏书,但偶然一次,见过半本佃户抄回来的农书,到让他大开眼界,从此开始觉得方家高深莫测起来,别的不说,如今那位大地主会只收三成地租?

    方家显然并不靠这点儿租子过活。

    “小少爷,你说项君媳妇怎么就成了方老爷的闺女了?不过,她和方老爷长得有六七分像,肯定是父女没错了。”

    那边的佃户已经吃喝完,继续下地干活,花大娘也学着顾长生找块石头坐下歇脚,“项君媳妇在项家可有好些个年头,以前老听项君说,他那媳妇是父母给他养的童养媳,他并不喜欢,没把人赶走,一来是好心,怕那姑娘离开项家会活不下去,二来也是为了父母,还老说等父母故去,要和那姑娘离婚……”

    说着说着,花大娘越发迷糊,“可若华姑娘是方老爷的女儿,一看就知书达理,才学也好,哪里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花大娘是不好说的太难听,以前他们这些人听了项君的说法,还以为项君媳妇是那种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见识短浅的寻常村女,还想着项君读书那么多年,文采出众,配这样的媳妇有点儿可惜,现在看看,若华姑娘不光为人有情有义,还有担当,宁死不屈,实在是个好姑娘,项君到显得薄情寡义了些。

    “哎,女人要是不得自家男人喜欢……”

    以前也就罢了,她没见过方若华,对项君却熟悉,纵然不赞同他这种想法,但如今的年轻人追求进步,不接受童养媳这类‘封建糟粕’,她也不会说什么,但现在可不一样,人家若华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糟粕联系在一起。

    花大娘摇了摇头,一脸不悦,“找到项君,我得好好说说他,做人可得对得起良心,若华待他一心一意,他要有担当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