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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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若华到没有看见徐茂林和王月英,不过后来菜瓜还是提了一句,说他们孩子病得极重,也只是一句,师生两个都没大在意。

    下午要去清大演讲,方若华比较给清大面子,通常自家母校邀请,只要不是当真抽不出时间她都要去的。

    演讲完,感受过清大那些天之骄子们的热情和崇拜,顺手还签了几个名,鼓励了一番自己的学弟学妹,方若华回家跟已经办退休状态的方肖和夏芬吃饭,一边吃一边笑道:“我觉得我应该写一本自传,最好写得传奇一点,唔,就叫《我在清大当博士的那些年》怎么样?说不定以后会有很多考生喜欢读,要是成了畅销书,还能赚点零花钱。”

    方肖:“……”

    夏芬大笑,表示支持:“成,正好我现在退休了,闲着没事,替你捉刀,咱们娘俩一块写。”

    方肖:老婆你要记得,虽然研究所什么的都挂的是我的名字,但真正的专家是你,我才是咱们家文学底蕴最雄厚的那一个。

    方若华到底是没有写自传,不过到顺顺当当地上了几回新闻联播,大名人尽皆知。

    头几年是因为拿到了诺贝尔奖的提名,后来却是正正经经拿了一回奖,这一辈子也算是值得。

    得奖的那一年她还年轻,四十岁刚刚出头而已,对科研人员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

    方若华一家子都觉得,自己在上一个小时空过得挺有意义的。

    自己未婚,到最后全部产业捐献给国家,还建立了一个方若华物理学最高成就奖,估计将来无数有志于在物理学方面取得成就的天才们,都会记住她的名字。

    她也确实成了学生们学现代史时不喜欢的人之一,因为要背诵的关于她的知识点真是好多。

    唔,方若华对此表示挺满意。

    虽然到底还是和原主的母亲等亲人没有太过亲近,但那大部分也是因着太忙碌,实在是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但逢年过节的礼数是半点不差的。

    顾棉自己也没有不满意,逢人就说自己的大女儿特别有出息,孝顺懂事。

    方若华到是觉得,和顾棉还有李家人处得关系不算差,最主要的原因到是自己确实并非原主。

    如果她是原主,怕是要多思多虑,会在各种细节上计较了,例如说顾棉过年时跟她通话,永远就是你好吗,别累着,好吃好喝几句话,她要是去李家,永远会被当成尊贵的客人一样妥妥当当地对待,但对李宏,却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从里到外地带着一股子亲热。

    在方若华看来,这一切都很正常,顾棉有自己的家庭,对她来说,丈夫儿子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对前面的那个女儿,不敢说丝毫不挂念,但是会生疏是很正常的。

    如果方若华愿意,‘收服’她,把她变成一个正常的有点偏心眼的母亲不难,奈何方若华她本身也不缺母爱,没这个打算,能像如今这般相处,在她看来已然是很难得。

    李家人都是心眼比较正的,看她有能耐,有出息,也不会怎么琢磨她。

    但这份生疏有礼,换成真正的原主在,必然是不可能释怀,说不定要经过漫长时间的阵痛和磨合,才能找到相处的窍门。

    这些没有发生的事到用不着多想。

    方若华没觉得自己这一次小时空之旅有哪里不妥当,安安稳稳地趴在桌子上,开始写总结。

    方肖一边做饭,一边从厨房里探头出来道:“你把徐茂林这人单独写一写,我打算找人给他做一下心理分析,这人挺有意思。”

    徐茂林十几年都是一个好丈夫,从没有和王月英红过脸,外人看见无不说一句恩爱,便是菜瓜几个偶尔也道,虽然徐茂林对自家小方老师无情,到是个有担当的。

    可临到晚年了,他却忽然毫无征兆地紧闭门窗,捆上老婆孩子,开煤气一起自杀。

    最后他和孩子都死了,王月英到是抢救回来,却也痴痴傻傻,在疗养院呆了半年多最后不知所终。

    这一家子的事情上了社会新闻,方肖也有看到,着实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方若华愣了下,点头应了。

    她总结没写完,亲爹的饭菜也还没有好,窗边就出现了长裙飘飘的许岚女士。

    方若华停了停笔,回头笑道:“许仙子,一起吃?”

    那就一起吃。

    许岚居然也没有说什么凡间食物,毒素太多,不宜入口的话,姿态优雅地吃完了夏芬给她添的米饭,然后又加了一碗。

    桌子上的菜说是浅尝辄止,但每一道都下了几筷子,加起来吃的并不算少。

    吃完了饭,同样没有嫌弃普通的金骏眉香茶,小口小口地抿了一杯才道:“要考试了。”

    方若华:“……啊?”

    考试??

    “别担心。”许女士一笑,“我有内部消息,这次会考试的小时空你还算熟悉,虽然不是你曾经经历过的,却也是平行时空,对你有利。”

    ……

    久雪初晴,镇西侯府斑驳的城墙上也终于镀上了几许阳光的金彩。

    吱呀一声,大门虚开,一股子冷风扑面而入。

    “嘘!”

    应娘吓了一跳,皱眉抬头,见是老管家贺叔,还未开口,眼见他老人家拿着一小碗枇杷进来,登时脸上一喜:“小娘子早就想吃这东西了……”

    一句话未说完,泪已经落下。

    方若华终于从床上起来,盘膝而坐,伸手捡一枇杷剥开吃了。

    “应娘,拿笔墨给我。”

    应娘一愣,用手背偷偷抹了抹眼角,还是进书房找出笔墨来,只到底有些担忧:“小娘子身子骨弱,还是要多歇息,若想写什么东西,不如让应娘代劳?”

    她是夫人从难民里救回来的,跟着自家小娘子才一个多月,可是也时常见夫人担忧,说是小娘子不爱读书写字,养成了个粗疏的性子,怕将来夫家嫌弃,只好在年纪尚幼,盼着还有时间好好磨练磨练。

    应娘自来侯府以后,就没见小娘子要过笔墨,便是看书,也多是看市面上那些话本之类。

    方若华不答她的话,挥毫泼墨,简简单单写下一封信,信中只有寥寥数语——天狼谷一战,我父身中二十三刀,死战不退,气竭而亡,大兄千军万马中斩杀敌帅,身陷敌营,尸骨无存,二兄、三兄也于日前先后力战而亡,方家满门唯剩小女一人,昔年先帝将金山关托付祖父,殷殷嘱托,犹在耳边……君恩深重,国仇家恨,背负于身……西夏李元昊亡我镇西军之心不死,小女携方家军残余四千众,便誓死与镇西城同在,不敢拖累子熙兄,情愿退婚,还望伯父允准,恐后无凭,立此约为证,望子熙兄早日选聘窈窕淑女,成婚之日,小妹必遥敬水酒一杯,谨恭祝婚姻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