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见,康桥

薪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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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至摩对林子轩的到来并没有抱以多大的热情,他现在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林徽茵的身上。

    林子轩倒不是想要和徐至摩打好关系,作为穿越者,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主要是抱着观赏历史名人的心态,顺道游玩一番。

    这个时代出国很不容易,光是坐船就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下一次出国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所以四处旅游,采买点国外的土特产带回去当礼物很有必要。

    徐至摩没有冷落这位前室友,他原本和林子轩的关系就不错。

    国内在伦敦的留学生不少,徐至摩交游广阔,为林子轩接风,引荐了几位好友,其中自然少不了林徽茵。

    此时林徽茵刚满16岁,正在上中学,亭亭玉立,清纯可人,绝对是校花级的美女。

    在后世,林子轩和校花级的美女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此时他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共同语言。

    不过世事难料,他们略微攀谈,竟然找到了话题。

    “啊,你也在虹口爱国小学上过学?”

    “是啊,你还记得李老师么?就是带着眼睛,凶巴巴∷∵,的那位。”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小学同学,林子轩比林徽茵高三个年级。

    林徽茵在八岁的时候来到上海,进入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十二岁的时候迁居到了北平,进入培华女中读中学。

    兴许是林徽茵在小学的时候容貌不怎么出众,林子轩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他们不在一个年级。

    要是早知道的话……

    林子轩想了想,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毕竟都姓林,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

    林子轩的家族在上海有些名望,两人的交际圈子有重叠的地方,总有些共同认识的人和都感兴趣的事情。

    通过交谈,往日的记忆逐渐涌现。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新身份,他不再是后世的那个宅男,而是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多谢林小姐这几日相伴同游,这首诗偶感而作,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林子轩把稿子递给了林徽茵,淡然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为淡定,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隐忍了几天,终于舒畅了。

    林徽茵对这诗很是喜欢,文艺女青年嘛,就喜欢这种抒情的调子,还是特意送给她的,自然格外欢喜。

    徐至摩则面色不豫,想着是不是夜里也写首诗送给林徽茵,可思来想去,却发现很难超越这首《再见,康桥》,不由得犯难起来。

    林子轩打脸成功,收拾行李,离开伦敦,去往法国,继续游历。

    一个月后,他从法国乘船返回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