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林佩珊的拒绝

愤怒小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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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僵持不下,场面十分难堪。

    索菲亚实在看不下去了,狠狠瞪了哥哥一眼,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正要过去给了乞丐,被叶承欢伸臂拉住,“索菲亚小妹,下次施舍之前先看看清楚,这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货我见多了,何况他还是一头狼!”

    此言一出,威廉、索菲亚、莫顿以及地上的乞丐都是一惊。

    乞丐的哭声刀劈般的止住了,他低着头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威廉以血族的敏锐嗅觉马上闻到一股奇怪的腥味,他张开双臂,整个人忽地倒飞出去!

    乞丐两手一抓,抓了个空,然后慢慢的抬起头,露出一双绿芒四射的双瞳。

    他的面目渐渐扭曲成一团,张开血盆大口,嘴里伸出四颗锋锐闪亮的獠牙!

    一切裸露的皮肤上,快速生出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毫毛,嘴巴也吐了出去,身子好似冲了气似的膨胀。

    刺啦,刺啦声不绝于耳,胸口的衣服全部崩裂,鞋子也断成两片,露出粗长的脚趾。

    不到五秒钟的时间,乞丐已经幻化成一头狼和人的结合体,凶悍且异常可怖,他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一道长长的白气,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嗷。”

    整个场面仿佛科幻电影里的存在,却偏偏如此真切的在眼前发生了。

    叶承欢斜睨着那个怪物,一点儿都不显得吃惊,相反的,还带着几分乏味的道:“你妹的,长这么丑还敢出来装神州的乞丐,我们神州乞丐可比你英俊多了。”

    “嗷”那头狼人听了这话刺出獠牙,竟然人立起来,手还是手,脚还是脚,只不过人已不是人!

    他一个虎扑奔向叶承欢,叶承欢呢,慢条斯理的把嘴里的烟头吐出来,在鞋底子上蹭灭,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索菲亚娇叫一声,躲到男人背后,两手紧紧抓着他的裤腰,让他上下都没法施展。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你到底想帮谁?”

    索菲亚怯怯的道:“当然想帮你了,霍尔德哥哥。”

    “帮我为什么要扯我裤子,那个丑八怪要是扑过来,我是打还是不打?”

    索菲亚脸一红,忙松开他的裤子,两只小手靠下了点抱住他的大腿。

    叶承欢又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咱能不能换个地方抓啊?”

    “怎么了?”

    “不怎么,因为你抓到了女孩子不该抓的地方。”叶承欢闷闷的道。

    “哦哦,霍尔德哥哥……”

    “怎么了?”

    “你真讨厌。”

    叶承欢一阵尴尬,摸了摸鼻子:“你好歹也是蓝血贵族的人,而且还经过了初拥,就算见到个狼人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吧,亮出你的小獠牙,让那个杂碎知道你们罗斯柴尔德家的厉害!”

    索菲亚弱弱的道:“霍尔德哥哥,我好怕,你保护我!”

    叶承欢一阵无奈,气又气不起来,被这个惹人疼的小姑娘一句话惹得全身火苗子乱窜。

    “狼人!”

    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那头狼人立刻僵在地面,两只荧光绿的眼睛,和呼哧呼哧冒着臭气的嘴巴,一同指向面前的那个大胡子。

    莫顿的眼睛一刹那变成血红色,脸色却无比苍白,两只耳朵高高竖起,伸起两条又短又粗的胳膊,扑棱扑棱几下,那个肥胖的身体便一下扑到人们头顶。

    他的面目同样狰狞,裂开嘴角露出四颗雪亮的獠牙,对狼人一呲,两臂扑扇的力量奇大无比,直接将索菲亚扑到后面,叶承欢却依旧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默默地点上一支烟,好似眼前的场面和他没半点关系。

    莫顿一伸脖子,张口血口,亮出獠牙,发出“嗤”的一声长啸。

    那头狼人引颈高叫“嗷。”

    “莫顿,干掉它!”背后传来威廉冷冷的声音。

    大胡子管家一摇脖子,嘴里喷出一道血剑,整张脸狰狞不堪,变成猎食的猛兽状,两臂一扇,胖大的身体忽的一下飞窜而下,卡巴卡巴一阵骨裂声中,从腋窝下伸出两只锋利的爪子,径直抓了过去。

    狼人呼出口白气,显得被对方的威势吓了一惊,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吸血鬼,两脚不住往后退去。

    啪!

    莫顿的爪子如影而至,一下便抓上狼人的两肩,刺啦一声,连血带肉抓下两大块活生生的血肉。

    狼人又是“嗷”的一声,抡起两条锋锐的爪子,胡抓乱拍,恨不得一下把对方拍死。

    莫顿扑棱着胳膊,身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黑沉沉的空中犹如一头灵动的大鸟,狼人抓了十几下都没抓到。

    莫顿口中陡然发出“哇”的一声尖啸,整个人在空中一道回环,绕到狼人背后,伸出腋下的两只锋爪,扑的一下,穿透了狼人的胸膛!

    霎时间,鲜血四溅,碎肉横飞!

    可是莫顿的右爪上却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东西,他深吸一口气,吭哧吭哧的两口把那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吃掉。

    与此同时,狼人的身子砰然栽倒,抽搐几下,再也不动弹了。

    索菲亚吓得花容失色,扑进叶承欢怀里,身子瑟瑟发抖。

    威廉恼怒的道:“莫顿,为什么要杀了他,至少我们可以问问伊莲娜的下落!”

    莫顿刚饱餐了一顿,满嘴是血,听了这话,才知道自己失误了,刚要说话,就见叶承欢打了个手势,淡淡的说了声:“别着急,还有很多留给你审问的。”

    黑漆漆的街角忽然多了一对对碧油油的光亮,好似午夜坟场里的磷火,一对,两对,三对,四对……威廉用眼一扫,至少有八对!

    那些磷火越来越近,从黑暗里慢慢窜出八条已经变身的狼人,即使趴在地上,比一般人还要高大,锋利的爪子地上划着,柏油路面好似豆腐渣般卷起碎屑,刺啦刺啦,十分刺耳,嘴里喷出一道道冰刀般的白气,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

    莫顿双臂一展,整个人再次悬空,对着那些狼人刺出獠牙,发出一声断刃般的尖啸。

    一对八,就算莫顿的杀伐力再强大,也不免被狼人撕碎的命运,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到了这时也只有拼了。

    “伯爵,你们先走,这些狗娘养的交给我了!”

    威廉凄冷的面孔在月光下有些狰狞,声音却沉稳无比:“莫顿,别忘了在你面前的都是钢爪级狼人,你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最前的狼人嘴里发出一声冷笑:“是的,力量越强,等级越高,这是狼人的生存法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你不战斗就只能等着被消灭,你不变强就只能等着被淘汰,你不吃就只能等着被吃,这是世界不变的定律,我们的特性是改变,改变是进化的本质,进化是变强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生存,唯有力量才是权力,唯有进化才能变强,唯有存活才是赢家,战斗吧!为了生存而战,为了荣誉而战,为了迈向明天而战斗。各位狼人战士们!我们要成为最强的掠食者,万物生灵都将尊敬我们的力量恐惧我们的力量!”

    嗷。

    狼人们一起嚎叫,声震四野。

    “莫顿,拔出你的银刃!”威廉命令道。

    莫顿脸色一僵,苦了苦嘴:“伯爵,您怎么忘了,来神州前您不是把银刃都收进保险柜了吗?”

    莫顿苦,威廉更苦,他为什么要把银刃收进保险柜,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铁公鸡,因为银刃起码也是银子做的吧。

    叶承欢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银刃,狼人总是在月圆之夜变身,变身后呈极度暴走状态,攻击力和速度暴升,凶残且无畏,极难对付。

    但他们也有弱点,银制品或液态硝酸银可以使他们丧失战斗力。

    其实被称为神圣金属的银的作用不过是阻止伤口的细胞再生,使狼人那惊人的生命力无法发挥再生的能力,普通武器造成的伤口通常在一到两秒之内就会完全愈合,换句话说,银制武器唯一的优势就在于它造成的伤口几乎不可愈合。

    钢爪级以上的狼人都有着钢铁般的皮肤和柔韧得连刀都无法斩断的体毛,而银的质地又比较软,换句话说心脏当然是狼人最致命的要害,但要想把银刀插进狼人的心脏,恐怕还是比水果刀插进花岗岩或者大理石比较容易一点。

    那么究竟哪里才是狼人容易下手的致命处呢?答案是咽喉。

    颔下的咽喉部位是狼人全身上下皮肤最薄的要害部位,而且几乎没有粗长坚韧的刚性体毛,而是些短短的柔软茸毛,无法阻挡银刃的切入。

    狼人的颈动脉部位和人的几乎完全一致,所以用银刃划开他们的颈动脉是技巧型吸血鬼的最佳选择。

    银刃造成的创口会令狼人在数秒中之内大量失血失去所有的力量并迅速倒毙,在他们体内心脏的巨大压力下从动脉的伤口喷出的血液甚至会喷到六米以外,即便是钢爪级的强悍狼人也不可能在颈动脉被银刃划开后撑过二十秒。

    事实上,血族通常会使用特制的银刃,前半段刀身是坚硬的合金,而后半段刀身则是银,这样的好处是坚硬的刀尖可以撕开坚硬的皮肤,插进狼人的身体,而后部从伤口跟进的刀身可以起到和纯银刃一样的作用阻止伤口愈合,给狼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这种银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用来补刀,血族们会细心的分开重伤或者刚刚死去的狼人胸膛上丛聚的胸毛,把银刃插进他们的心窝,将心脏刺透割裂,这几乎是唯一彻底杀死狼人方法,如果心脏不被破坏的话,即便是大量失血死去的狼人也仍然是有办法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