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瓶够么

愤怒小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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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就这么紧紧的抱着,一句话也没说。只有墙角的古董座钟咔哒咔哒的响着。

    好久,沈东泽才说:“你知道刚才的客人是谁吗?”

    聂小青摇了摇头,她沉溺在温暖的感觉里,自己的身体好像正渐渐融进对方的胸膛,一时间无法自拔。

    “叶承欢。”沈东泽好像生怕打扰了女孩似的,声音很轻很轻。

    但三个字却如惊雷般炸醒了她,聂小青猛地一颤,退出了对方的怀抱。

    虽然时隔几天,但球场的那幕还近的就像眼前,被肢解的人体碎片,粘稠的血浆,刺鼻的味道一下卷进各种感官,让她的胃一阵抽搐。

    “小青,你怎么了?”沈东泽凝眉道。

    停了半晌,聂小青才稍稍好受些,讷讷的道:“他不是人!”

    “什么意思?”沈东泽多了一分凝重。

    聂小青就把球场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沈东泽倒吸口凉气,怔怔的呆在原地。

    他相信聂小青不会撒谎,尤其不会对自己撒谎,但那可能么?就算拍电影也没那么夸张的吧。

    安定一下,他背着手来到窗前,“那个家伙有意思,但我从不相信科学之外的事情,有时候肉眼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的,这个世界上会使障眼法的人太多了,妹妹,你还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

    聂小青闪过一丝冷厉:“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了,但不会有下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聂小青杀不掉的人!”

    夜里又下了场小雨,给空气带来丝丝寒意,但雨后初晴,阳光和雨露的味道无比清新。

    叶承欢正吸溜着热气腾腾的馄饨,就见林佩珊几分倦色的来到餐厅,她一声不响的拿起小勺,小口抿着汤水,却半晌不敢抬头,时不时从发丝里偷瞧他一眼,然后快速的低下眼睑。

    叶承欢心里好笑,她一定是为了昨天酒醉的事害羞,假装没察觉,一边吃一边很响的吧唧嘴。

    林佩珊最讨厌吃饭吧唧嘴,要是过去她早就雷烟火炮的丢过去了,但今天却出奇的安静。

    他索性把脚丫踩到凳子上,试着对方的反应,但林佩珊只是蹙了蹙眉,迟疑了下,又低头喝汤。

    这反倒让叶承欢有点不安,“老婆,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林佩珊默默地瞧他一眼:“什么怎么了?”

    “你安静的有点可怕,我心里没底儿啊。”

    林佩珊嫣然:“你真是……”家教渊源,那三个字却不好说出来。

    “贱骨头是吧,没办法,在你的白色恐怖下生活,免疫能力稍差点都得疯了。”

    “说什么呢,谁白色恐怖了。”林佩珊咬着唇瓣,思忖片刻,讷讷的道:“昨天……是不是你送我回来的?”

    叶承欢暗笑,终于聊到正题上了,“别人送你岂不是引狼入室。”

    “我看你才是狼。”林佩珊不知想到什么,面色红了红,小声嗫嚅:“那我……有没有什么不好的言行?”

    叶承欢一本正经的点点头。

    “是什么?”

    “回到家你就抱着我不放,一边哭一边说对不起,平时对我太冷落了,其实你的心里是在乎我的,你还说今晚就要我搬楼上住,我说不用勉强,你就不依不饶,又是哭又是闹,搞得我实在招架不住就勉强同意了。”叶承欢叹口气,一脸无辜的道。

    林佩珊眨着清澈的眼睛,摸着滚烫的脸颊半晌没有言语。

    “那啥,你不用纠结了,既然答应你的就一定说到做到,等下我就去收拾铺盖搬你房里。”

    “你胡说!”林佩珊一百个不相信,气的鼓起小嘴,把碗一推,起身出了餐厅。

    来到自己的房里,看着镜子里满面红彤彤的自己,她狠狠跺了跺脚,自暴自弃的打乱额前的发丝,真是昏了头了,明知道自己不胜酒力,昨天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就算是为了化解和龙浩昌的芥蒂,怎么就没想到会落给叶承欢口实,白白让他笑话。

    背后传来一声口哨,回头一看,叶承欢抱着胳膊依着门框,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林佩珊狠狠剜他一眼,不言不语的坐在床头,“谁让你上来的?”

    “佩珊宝贝,我是上来告诉你,刚才的话都是逗你玩儿的,昨天回来我就把你交给婉姨了,当时把她吓坏了,又是喂你喝酸梅汤醒酒又是埋怨我没照顾好你。”

    “你怎么说的?”

    “我把黑锅都背下来了,总不能说你自己灌醉自己的吧。”

    林佩珊默默地掐着手指,心里有些愧疚又有几分感动,停了良久才凝望着他,轻声道:“收拾一下吧,陪我去趟公司。”

    叶承欢为难的道:“你是大总裁,我不过是个小小的营销部长,一起去不合适吧。”

    林佩珊正色道:“合不合适我说了算!”

    汽车来到岔路口时,林佩珊忽然说了声:“停车!”

    叶承欢有些惊讶:“不是去公司么?”

    林佩珊并没回答。

    车子停在路边,林佩珊和叶承欢交换了位置,亲自开车。

    她开车的速度不快,虽然晚上高速路上的车流不多,但也经过半小时才来到一处度假村。

    车子沿着蜿蜒的鹅卵石铺就的羊肠小道,通向里面的幽静深处。

    在一片沿江搭建的古朴的村屋式建筑前停下,秘书夏如嫣规规矩矩的往车前一立,“林总,房间已经布置好了,随时可以去休息。”

    冰美人还是冷凄凄的,除了头上多顶太阳帽外,音容装扮没一点变化。

    “带他去休息。”林佩珊又恢复到以往如墨如金的样子,根本不给他否定的机会,就昂首阔步的离开了。

    叶承欢跟着夏如嫣来到早已准备好的房间,里里外外都是农家田园的样子,竹床上铺着粗布单子,脚下青砖铺就,花格子窗外是随风摇曳的芦苇荡,不时听到野鸭的嘎嘎声。

    “睡吧。”夏如嫣面无表情的说道,心里却有点诧异,不明白林总怎么会带这么位半吊子过来。

    “现在是早上,我刚睡醒不久,一点也不困啊。要不你陪我……”

    咣当!木头堆砌的房门被重重关闭。

    不愧是冰山总裁的秘书,做事的风格都如出一辙。

    叶承欢纳闷的拍着脑袋,一系列奇怪的举动让人一头雾水,不过冥冥中认定林佩珊带自己来绝不是度假那么简单。

    既然老婆都安排好了,他乐得偷个闲来拥抱下大自然。

    在房里呆了会儿觉得无聊,他才不管什么命令不命令,径直出了房门,沿着江边的栈道信马由缰的走着。

    这一带远离闹市,依山傍水,如同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江上偶尔可见一两条渔舟,不远处还有一座渡口、几户人家,估计是常年靠江吃饭的渔家。

    只不过奇怪的是,偌大的度假村没见有什么游客,也没有几辆汽车,真不知是靠什么经营的,这一点都不像林佩珊的风格。

    走着走着,就见一个穿着粗布花衣的少女,梳着又粗又长的大辫子,站在一条筏子上,撑着竹篙对江岸划来,嘴里唱着船歌,脆生生的嗓音顺着江面传出去,空灵而悠长。

    看着淡淡江雾中走出的水一样的少女,叶承欢眯了眯眼,一阵失神,“妹妹,给你打听个事。”

    少女也看到叶承欢,江边土生土长的她似乎很少见到这样装扮的男人,水灵灵的大眼睛含着几分羞涩,怔怔的拿着竹篙,也忘了去撑了。

    “灵儿,是谁啊。”船舱里传出个苍老的声音,随即从里面弯腰出来个清瘦的老人,头戴斗笠,穿着白汗衫,肩上搭着条手巾,嘴里叼着旱烟袋,眯着双眼,脸上满是岁月的雕痕。

    那个叫灵儿的少女放下竹篙,一声不响的躲到老人背后,还不时探出半张脸,眨巴着黑黑的眼眸,打量着岸上的陌生人。

    老人爽朗的一笑,拿起竹篙,让筏子靠了岸,用手巾掸掸身上的水珠,打量下叶承欢,笑眯眯的道:“女孩子家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

    老人的年纪看来不小了,但腰板不弯,中气十足,身子骨还挺硬朗。

    “老爷子多大年纪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叶承欢乐得和这位面善的老人聊聊。

    老人捋着山羊胡,勾勾手指:“小呢,刚刚九十。”

    叶承欢吃了一惊,都说人活七十古来稀,这位老人都九十岁了还这么清健,真是难得。

    “那个女孩是您什么人?”

    老人摸着灵儿乌亮的秀发:“我小孙女,小名灵儿,从小就在江边长大,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猛地见到你这个城里人有点害羞。灵儿,平时我是怎么教你的,还不给这位哥哥打个招呼。”

    灵儿扯着老人的汗衫,怎么也不肯出来。

    “这么说也就您和孙女两个人生活,她的父母呢?”

    老人叹了口气,幽幽的道:“十五年前一场洪水都卷走了,只剩下我这个老不死的和小孙女相依为命。”

    叶承欢有些黯然,本以为远离都市的渔人闲云野鹤,没想到命运多舛,看他们的样子,生活的确够清苦的。

    “那您靠什么为生的?”

    “打渔、摆渡,和你们城里人不能比,我们也就靠混个糊口罢了。”

    “没想过去城里吗?”

    老人眼睛眯成一道缝,**的抽了两口旱烟:“我一把老骨头了去城里能干什么,老了什么争强好胜的心也没了,一辈子和江水作伴,活着打了那么多鱼,死了也还给这条江,也算报答它们了。”

    灵儿拼命扯着老人的汗衫,不让他说下去,低着头扑簌簌的流泪。

    老人倒是很豁达,笑了笑,抚着孙女的头顶:“我活了九十岁,什么事都看透了,唯一不放心的倒是我这个小孙女,她才18岁,一个女孩子家以后怎么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