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日晖城】

百世经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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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虽然号称邻居,可是在两个巨无霸之间,却又一片两不管地带,这些地带甚至有一些逃犯和叛军组成了一些自立的小国。

    这些小国很小,不是占地面积小,而是人口基数小,小到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都没兴趣蚕食,而任他们作为缓冲。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小国所在的地方,是对普通人来说苦寒贫瘠,而对中低阶武者群体来说,又是十分血腥凶险的荒漠。

    这片荒漠因为由沙漠、戈壁、荒原、部分绿洲和山脉组成,在不同的区域叫法不一样,但是比较大众的叫法,那就是血腥荒漠。

    当然,占地数百万平方公里的无尽荒漠,几乎相当于大周武国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了,在地图上却是南北走向的长条形地带。

    在这条南北长约万里的地带,有两处最为狭窄的山区,被前人开辟了两条绿色通道,拦腰将无尽荒漠截成了三段。这两处绿色通道,都不到百里,分别叫涝酒之路和太平路,因为有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专门的护路军队,因此是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商贸沟通的最大保证。

    轩辕无命并不打算走这两条路,要不然达不成历练的目的。

    “除了绿色通道,血腥荒漠还有三组血金猎人比较常用的活跃路线,而最靠近天涯海角的一处,就是南漠血腥区。”

    在轩辕无命说出了他的目的时,轩辕剑给了它一张颇为粗糙的地图。

    轩辕无命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原来他父亲轩辕剑曾经也是个血金猎人。

    “我现在也是血金猎人啊,我还是血痕猎人呢!”轩辕剑颇为自豪这一点:“这也就是这些年我没有刻意去交接任务,要不然就算混不到帝号,弄个金痕绝对不再话下。”

    轩辕无命知道血金猎人级别,分为白痕、绿痕、黄痕、蓝痕、紫痕、血痕、金痕,和冕号帝级。

    能达到血痕级别,说明轩辕剑曾经有一段时间在血金猎人群体中很活跃。

    的确,轩辕剑在十年前,为了出去历练寻求机缘,活跃于大周武国、银月帝国和戎蛮武国诸国的血金猎人圈,到处接取一些血金任务。

    其中南漠血腥区,轩辕剑也没有少呆。

    轩辕剑给轩辕无命的地图就是他曾经用过的一张地图,上面还有一些地方标红了,注明了是极其危险之地。

    轩辕无命接受了轩辕剑的建议,出了幻灵宫所在,回到天涯海角之后,一路向西北行进,进入了南漠血腥区。

    轩辕无命的目标,是靠近大周武国边疆的一处血金工会。

    轩辕无命并不急着赶到银月帝国,他打算以游历的方式,横跨血腥荒漠,在恰当的时候进入银月帝国。

    当初在长宁郡,没能一圆当血金猎人的梦,这次轩辕无命可不会错过。

    从父亲身上也可以看出,一个优秀的武者,如果没有一块拿得出手的血金猎人徽章,那是很丢份的事。

    血腥荒漠,是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的散修武者十分中意的险地,其中南漠血腥区更是三大区最活跃的。

    或许是因为毗邻南海的原因,南漠血腥区的水汽更浓一些,也有血腥荒原唯一的一片泥沙沼泽。

    当然,导致血金猎人活跃的原因自然不会是因为有一片奇特的泥沼,而是因为南漠血腥区出没的妖兽级别要比其他两个区域都更强一筹。

    据说,有人曾经在南漠血腥区看到过圣兽。

    当然,这只是据说,血金工会方面对血腥荒漠的危险评级并没有达到最高级,只是比地陷魔林要高一级而已。

    沙原域和海角域本就属于气候很干燥的地域,而越靠近血腥荒原,这气候越发干燥,空气的水分似乎全部消失,呼吸间都是那种焦灼的味道。

    鼻子很容易就会被堵上,因为风中风沙也越来越浓。tqR1

    沙暴天气,也是血腥荒原最常见的天气。

    不过难得的是,轩辕无命在进入南漠血腥区时,竟然迎来了血腥荒漠一年都难得有几次的雨天。

    雨下得很大,很急促,就仿佛上苍垂怜这片干枯的大地,泼下几盆洗脚水。

    荒漠的大地从来不会嫌弃是什么水,瞬间就吸收得干干净净,那种贪婪劲让人咋舌。不一会儿,轩辕无命目光所能看到的地方,又全部变成暗黄色的沙石。

    那么大的雨,却似乎连大地都很难浸湿。

    风卷残云,转瞬无影,烈阳再一次出来烧烤着这片奇特的大地。

    轩辕无命可是之前使用了黄思辟谷状态,竟然也会有口渴的感觉。

    要是在前世,这种地方鸟都不会来拉屎,除非是一些挑战极限的徒步旅行者,才可能会出现在这,也绝对是要做好死在里面的准备。

    但是,轩辕无命每前行几里路,就能碰上一个或者一批武者,步行或者骑马,还有骑着各种妖宠的。

    看到那些人的妖宠,轩辕无命越发的想念燛五。

    越靠近血金工会分站,来往的人越来越多。这一片是地势颇为平坦的荒原地带,所以目光能够看到远远的有那么一处地方有许多人集散。

    轩辕无命自然也是赶了过去,感觉到空气中多了几分滋润的味道,知道这是一处绿洲,对于从远处沙漠中荒山中走出来的人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这片绿洲还很大,活像是一片森林,还是带着一口不小湖泊的森林。

    真正走到近前,轩辕无命才发现,这里竟然拥有一个城市。

    没有什么高大的城墙,但是入目看过去那些灰黄交加的建筑,起码能生活数万人,怎么算来也是一个小城。

    事实上这里就是一个城镇,城镇名为日晖,这里南漠区一块乐土,可是在外人看来,这里是滋生邪恶的地方。

    因为日晖城内,最发达的产业是赌博、色情和竞技等方面。

    有人说,大周武国所有的盗贼、杀人犯和神经病都活跃在这个城市。

    不过城市却并不混乱,轩辕无命能看到一些一队队穿着黑衣的执法者走来走去,心头也明白,这是一个管理得还不错的城市。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以前的日晖城也不叫日晖城,只是一个边塞驿站。那时候很混乱,也没有这么繁华,除了几家酒店客栈,和一些能镇得住场面的赌场妓院外,基本上没有人住在这里,平白浪费了这样美好的一片绿洲。

    但是三十年前,出了一个自称斜阳王的人物,以强悍的实力震慑住了群雄,并在这里组建了一只血金武装团,武装团的名字,就叫“日晖”。

    斜阳王是个很有手腕的人,他收服了众多三教九流的人物,定好了诸多规矩,让这里的秩序变得稳定了下来,然后才花了三十年的时间,逐渐发展成如今的地步。

    据传,如今的日晖城主就是斜阳王,他还是一个神隐境的武神。

    神隐境的武圣,这在武灵大陆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算是强者了。就算是放到宗门去,那也是能独当一面的存在。

    日晖城的血金猎人分站很大,比地陷魔林的分站和长宁郡城的分站都更大,大很多。

    因为使用率实在太高了,就如同后世的市场一样,人来人往,噪杂无比。

    轩辕无命踏进分站时,就见到大堂里挤满了人,一群人在激烈争吵着什么,仿佛随时可能演变成全武行。

    不过轩辕无命知道,在血金工会中,这种可能是不会存在的,要打起来,恐怕也得出去。

    因此轩辕无命也没有去凑热闹,而是找到了一处前人刚走的柜台。

    “帅哥,我叫芬琳,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呢?”这处柜台站着的是一个银月帝国妙龄女子,棕发碧眼,身材很好,一对浑圆的胸将衣服撑得紧紧的,让人有些担心可能会把衣服撑破。

    此刻这个女子正眸光如水的看着轩辕无命,眼睑轻眨,眼神十分勾人。

    轩辕无命眉头轻扬:“我想成为血金猎人。”

    “噢,原来是个新人啊。”芬琳恍然道:“请交一块九品灵晶,然后将这个表格……”

    就在芬琳将一份表格交给他时,身后大堂中争吵的人群中挤出一个大汉,直接探手朝轩辕无命肩膀抓去,同时口中说道:“小子,别挡着,爷先办事。”

    插队?

    轩辕无命眸光一冷,他上辈子最讨厌这种不讲秩序的人,所以他给直接运转灵能,如同钉子一样钉在原地。

    那大汉手扣在轩辕无命肩膀上,却诧异地发现他竟然掰不动轩辕无命。

    “懂点先来后到的规矩,滚!”轩辕无命沉哼了一声,灵能从肩膀涌出。

    那大汉只感觉右手被一股距离一弹,就将他整个人都弹了出去。

    “好你个小子,竟然敢跟爷来这一手?”那大汉撞到了身后的人才止住身形,勃然间,身上灵能荡漾,就要踏步朝轩辕无命后颈脖掐去。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身影如同鬼魅一样滑到他身前,那是一个身着暗红色长衫的男子,显然应该是工会中的执事,他脸色清冷地沉声道:“这是血金工会!”

    那大汉脸色一变,朝这男子欠了欠身,然后瞪了轩辕无命一眼后,朝另外的柜台走去。

    “小帅哥,你可要小心点,那个家伙恐怕恨上你了。”芬琳似乎是个很热心的女孩。

    轩辕无命抬头,轻笑:“没事,恨我的人那么多,他又算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