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阳春白雪小饭馆

南柯十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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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中国女人和美利坚女人最大的区别,无论是惠红英也好,梁思燕也好,只要是接受过西方教育荼毒的,跟男人交往时候的感觉就不同,人家很高冷,你来就听话,不来我也不搭理你。

    但何若男不同,她已经隐约有把我当成儿子管教的想法,这在中国家庭中是大忌,尤其我老妈也在呢。

    我说去见个朋友,她就问见谁?并且摆出一副很不舒服的表情,“为什么你的朋友我几乎都不认识?”

    我回,“王汉,他买了洪家宅子,里面有我的东西,老虎皮,我得取出来。”

    不是我有意骗她,我若说是去见台湾人,保不齐她要跟着一起,这去了酒吧,就是麻烦。

    母狗熊想了想,让我早点回来,又道:“那张虎皮拿来我看看。”

    我道:“白虎不祥。”

    她就翻白眼,“那看什么人用了。”

    院子里停着一辆悍马,是何若男买给我的,但我今天不打算开,野马得给人王汉还回去。

    车子到了樟木头,酒吧都没开门,只能打电话招呼人,翻开电话本,手指在莎莎的名字上停住,老实讲,好久不见,有些想她,但这次理智占了上风,直接忽略莎莎,给白丽打。

    那边接了,我说人在酒吧门口,她惊讶一声,道:“来皇家御花园,我在b座三门二十六楼。”

    现在的地产商,取名字越来越没谱,旁边有条臭水沟就是临河沿岸,有个小土坡就是依山傍水,管你下面是乱葬岗还是荒草地,取名一定要尊贵,大气,有彩头。叫人一听就感觉自己是皇亲国戚。

    我费了好大周折才找到御花园,开发商为了卖楼也是蛮拼的,里面布置的确实洋气,到处都是金黄色元素,宛如进入一间大型ktv。

    奶奶的,好好楼也不好好的标,都用英文字母来代替,不如此,就好像没有逼格。sriq

    那b座三门二十六楼,只有一家住户,就是白丽本人。我是上去后才发现的,心说这房子洋气,独门独户,电梯直达啊。

    上去后按门铃,门口有摄像头对准我的脸,都不用人开,按一下自动开。

    上次见到这种开关,还是在王汉家里,短短几个月,人开发商就用上了。

    进去后,房子好大,装修的也高档,转了一圈,终于看到白丽的卧室,她还未起床,藏在被子里,裹的紧紧,冲着我笑,“好困。”

    我道:“我以为花戎在你这。”

    白丽咯咯两声,乌云一样的长发散开,“我这里不会让其他男人来的。”

    我转身要走,她就在后面急切地叫:“老公……”而后伸手,“抱抱。”

    都他么二十多岁的人,还装嫩,所以张先生讲二十五以下的女人都没脑子,看来是真的。

    好吧,我也没脑子,她装嫩,我就把持不住了。

    这是高手过招,战斗场面非一般人可比,后面实在乏力,只好平躺,任她疯狂。

    那个摄像头连着电话,外面有人按门铃,电话旁边的小屏幕就有显示,能看到来人是谁,主人想开门,按下解锁门自己开,都不用下床,好先进,我说我也要弄一个,这要在哪里买?

    白丽说,东莞就有造的,出厂价,便宜。

    做过一场,白丽乌发凌乱,翻身去抽屉拿烟,要给我嘴里塞,我摇头,两眼盯着她问:“谁喜欢抽事后烟?”

    白丽恍惚了下,“以前阿坤做完要来一根,我不喜欢闻二手烟,也就自己跟着抽。”说完乖巧地把烟放回去,打量着我,“你要不喜欢,我也不抽了。”

    我说抽吧,我不介意。

    白丽想了想,拿起烟,点了,深吸一口,感叹:“这一刻的感觉,天地万物都化为虚有。”

    我心里不美,起身下床,去冲凉。

    白丽惊觉,伸手按灭烟头,口里道:“我不抽了。”

    我转身微笑,“没事,我想去看看莎莎。”

    她便不语。等我冲完凉出来,她又拿了一根,爽朗地对我笑,“那个台湾人大有来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帮他砍了几个人。”我如此说,看看表,“我得走了,回头看见花戎让他给我打电话。”

    人走到房间门口,她又给叫住,“你就这样走了?没有一点留恋?”

    “有!”我诚恳地道:“我们成亲的那天晚上,你忘了我是多么的留恋?但是,我顾不过来啊。”

    “但你能顾得上我妹妹。”

    我摇头,“我只是想看看她,没有别的意思。”

    白丽夹着的烟的手恍惚半天,放在唇边用力吸,烟头猛然变红,又黯淡。

    “花戎家里还有没有老婆?”她问。

    我说:“有。”

    白丽一丝苦笑,嘴角略带不甘地道,“妈个鸡的,怎么好男人都让别人先占了。”

    出得门去,我连丝毫犹豫都没有,直接奔着东城去了。我心里明白,见的女人太多,已经对某些人没感觉了。

    单个拉出来看,白丽其实不错,要什么有什么,但跟其他人比,也就透着一股精明,带着一股狠劲,其他都没什么。看的多了,也就有了审美疲劳。

    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再漂亮的女人背后,也有个弄她弄的想吐的男人,话糙理不糙。女人,还是长久不见来一次的感觉最好。

    对于白丽,我是永远都不想来了,是不是独身,有没有独守空房,我心里最是清楚。我不希望,以后她的入幕之宾里,有我的大名。

    到了东城莎莎家楼下,却又没了勇气,理智再次占据上风,我上去做什么?上去又怎么说?又给自己惹一堆麻烦?

    前后想了一通,又绕回来,算了算了,就这样吧。我不主动找她,她也不主动找我,交给老天吧。或许,某一天,她会遇到另个男人,结婚生子,过她该有的幸福生活,与我无关。

    以后的女人,除非是老天送到我面前,否则我绝不招惹。街头驳火那一幕我都想明白了,不是我周发有多厉害,完全是老天爷给面子,才没让子弹带走我,或许是因为我也做过好事的缘故吧。

    若是再这么浑浑噩噩下去,说不定那天老天爷就给我收走了。

    走到门口腹中饥饿,早上未吃早点,看到门口有阳春白雪早点铺,就想着过去要碗汤粉。

    所以讲,人算不如天算,妈个鸡,人刚走到早点铺,就跟正在结账的莎莎撞了个满怀。

    双方都愣了下,各自表情尴尬。

    沉默少许,双方各自调整状态,恢复正常。

    早晨!周先生。她说,很标准的广式粤语。

    早!我回,面上讪讪,“食完啦。”

    “嗨呀!你食点咩?我请你咯。”

    我眼神飘忽不定,目光在她身上来回游历,穿的花格衫,牛仔库,梳的辫子头,一根根编下来,散落在两边,异域风格的美。

    我本想说,你好靓,结果出口变成了:“汤粉啦。”

    莎莎很麻利地拿出五块钱,递给摊主,“呐,汤米粉,加蛋加肉。”摊主笑眯眯接了,说好。

    莎莎对我摆摆手,嘴角弯曲上翘,“拜拜,周先生。”说完,擦肩而过,我能嗅到她发间里弥漫的茉莉香,应该是擦了茉莉味的香水。

    人都走去好远,我还在呆呆地看,思绪飘忽,视线中那个青春靓丽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还是以前那个大大咧咧满口黄段子的小飞女吗?

    明明感觉很熟悉,但又很陌生,她身体的每一寸每一豪我都清晰地看过,可到现在,我竟然想不起,她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就连那癫乱痴狂的夜晚,也渐渐在我记忆中消散,似乎从来未发生过。

    直到人从拐角处消失,我才恋恋不舍地转过头。

    摊主说:“呐,粉已经帮你放到桌上了,请慢用。”

    我去吃饭,摊主露着门牙对我笑,“想沟女啊?好难的。”

    我问:“怎么说?”

    摊主说:“她每天身边都跟着三四个烂仔,前几天还在前面烧烤店里打架,打的人家头破血流,很难搞的。”

    三四个烂仔,那就是阿忠他们了。

    摊主又说:“不过你的样子不错啊,我看了这么久,都没见过她替别人买单,哦,你们以前认识啊?”

    我摇头,不想提那些事,低头吃粉,味道还不错。

    摊主是个话匣子,也正好现在过了早点的高峰期,店里就剩我一个客人,于是开始打扫卫生,关火,倒汤,整理案板,完事了点一棵烟,眯着眼对我道:“年轻人,我提醒你一句,女人是祸水,那越是漂亮的女人她的祸害就越大,男人想活的安稳,千万不要娶漂亮女人,她漂亮的话就有别人来挖墙根,她自己也容易骄傲,你娶个比你丑的,让她死心塌地的听你的话,日子过的安安稳稳,比什么都重要。”

    我本来想问,老板你老婆是丑是美?扭头看到后面正卖力拖地的肥婆,就闭口不言。

    摊主见我不语,也没了继续吹水的兴致,侧着头向外看,猛然间大惊失色,急切对我道:“后生仔,快逃,那几个烂仔出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摊主自己已经握着一把黑铁菜刀在手,战战兢兢做防御状,面对三四个青壮小伙子,结结巴巴问:“你们想干什么?”

    “大哥!”三四个小伙子压根不看他,直接冲我涌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