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最小的受害者

一梦江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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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小的受害者,只是一个年仅小孩,而且还应该是个女孩,因为她的名字叫赵依依,听起来就像个女孩。

    单单从卷宗的第一页看,这起案子并不算复杂,因为死者、凶器、凶手都已经在第一页写的清清楚楚,就连决定性的证据都已写着:详见附录。

    但我打心里知道,这案子绝不会像表现上如此简单,不然曾警官也不会如此发愁。

    “这案子是调取到特殊部门的?”

    会经特殊部门手的案子,大致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下辖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法以科学解释的现象,进而报至特殊部门,特殊部门审定后承接负责。

    一种特殊部门选定案件,直接介入或者全权负责。

    而我手里这份案卷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光是案卷的详细程度,已断定案情始末已经基本由分局的刑侦队调查完毕,就算现在直接上交检察院,也没什么可非议的。

    但是这份卷宗却被曾警官直接调至特殊部门,这也等于曾警官怀疑卷宗最后得出的结论。

    我想他会拦下这份卷宗,应该是出于私人原因。

    曾警官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展,他很少会长时间摆出一副满腔压力的面孔。他的心内十分焦躁,也很不安。

    “案子是我调来的。这起案件的结论有明显疑点,死者一家和凶手是亲属关系,所谓的铁证也只不过是凶器上的指纹,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说服力。”曾警官解释道。

    我没有和他搭话,而是低头再次看向卷宗。

    这并不是一起错综复杂的谋杀案,从行凶过程到死者死亡情况哦那看,更像是复仇杀人。

    死者一家姓赵,有老父老母,一对恩爱的夫妻,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而凶手也并不算是外人,是女主人的亲弟弟,叫做王如海。

    卷宗上写着,王如海近期寄住在姐姐家中已经有四个多月。案发则是在半个月前,一个很普通的夜里,邻居听到他们家里传来打斗的声音,担心是闹贼或者有人入室抢劫,随后报警。

    警察赶到后,破门而入,正好看到王如海用刀刺入赵家小女儿赵依依的后背。赵依依后经抢救无效,在隔天后死亡。

    警察排查现场,没有陌生人入室痕迹,再加上出警警察的目击报告,判定王如海深夜连杀自己姐姐一家五口。

    光看案卷到此,整个案子真没什么好值得摘出来说的漏洞。

    先不说警察亲眼看到王如海刺死小姑娘赵依依,单单是家里没有外人闯入的痕迹,唯一的凶器上只采集到王如海的指纹,他杀人就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案卷的最后一部分是尸检报告,这几乎是所有案卷的排序惯例。

    因为案子发生了半个月以上,尸检已经全部完成。五名死者中有赵依依的父母是在睡梦中被一刀毙,而祖父母虽然有挣扎的迹象,但是手指甲和脚趾甲中并没有其他人的血迹痕迹。至于赵依依,则就像警察现场目击刀的一样,被王如海背后一刀刺破左肺,第二天因为肺血肿而死。

    尸检报告的落款是我熟悉的名字:秦小岚。

    “怎么尸检是秦医生做的?她被你弄到部门里了?”我问曾警官说。

    曾警官很无奈的摇头说:“你以为我不想?我跟她谈过一次,她没有答应我的邀请。这案子原本是西城分局接手的,尸检也就让她给做了。”

    我可不信曾警官的解释。

    依照曾警官平时的脾气,他强行从分局里抢走案子的调查权,肯定不会给分局一丝一毫介入案子的机会。

    特殊部门的工作方式非常封闭,从证据收集,到尸体解刨,曾警官都更信任内部的人,一旦案子由特殊部门经受,便绝不会让分局的人碰触证据和尸体。

    可这份案卷的尸检报告却是秦小岚医生做的,而且我可以肯定是在曾警官已经全面接手了这起案子的调查权后。

    我不由暗笑,就算是曾警官这样严守规则且死板的人,也会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把自己的准则抛到一边去。

    “看到尸检报告......你通篇看完了?”曾警官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伸手向我要手机:“这案子你怎么看?”

    “第一眼看,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齐备,虽然没有写动机这一点让人在意,但是整个卷宗在内容上并没有纰漏。”

    “所以你又看了第二遍吧......”曾警官眼睛略略眯起,他在观察我的表情,甚至在通过我的表情分析我内心的想法。

    我知道他没有恶意,这是他的职业病。

    但是被他这样的人用眯缝眼盯着看,总感觉他有透视能力一样,正在将我的心一层一层的拨开审视,这让我相当的不舒服。

    我干脆抬手在他面前“啪”的一声拍在一起,他立刻注意到自己的失态。

    我下嘴唇略略嘟起说:“我确实看了第二遍,虽然还是同样的内容,但是案卷有一点让我无法释怀。”

    曾警官眼神略有期待,他在等着我说出答案,想看看我的想法是否与他相同。

    我索性直说道:“赵依依的死法,还有王如海杀她的地点,都让我觉得如鲠在喉。”

    “你看到没有!”曾警官大叫一声,窜站起来,对着婉君说:“我就说这点很奇怪!我们想到一块去了。”

    显然曾警官跟婉君说过自己对这起案子的看法,但是婉君没有领悟曾警官说的问题所在。

    一旁婉君满上写满不解:“她死在哪里很重要吗?而且当时有出警的警察亲眼看到王如海下死手杀害的小女孩,我实在没觉出这里面有什么问题。”

    “她怎么死的,死在哪里,当然重要。”我立刻接着婉君的话说:“不管王如海杀害自己姐姐一家是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还是事先做过预谋的预谋杀人。在他杀人的当天,除却年龄最小的赵依依外,其他人都是死在自己房间里的。王如何的姐姐和姐夫死在自己的床上;两位老人则分别死在轮椅和床边。唯有赵依依是死在客厅里,而且是客厅的大门前。”

    婉君再次摇头道:“我还是不觉得这有可什么奇怪的,小孩子的耳朵比成年人的灵敏,也许赵依依当晚听到自己舅舅杀害家人时发出的响动,然后想要从家中逃出去,结果就在她要逃出家门之前,背部被王如海刺中。这样解释也就说的通了吧?”

    却见一旁曾警官摇头:“你还是老毛病,看卷宗不够仔细。根据两名出警警察的目击报告,她们是在强行破门后,看到王如海在客厅靠近厨房的位置,背对着她们一刀刺入同样背对着王如海的小女孩背后,现场根本不是你说的那种情况。”

    “可是......可是......可那是怎么回事?”婉君接不上话,只能反问我们。

    我和曾警官同时摇头,因为光从案卷中的内容看,赵依依死时的情景,根本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再问曾警官说:“犯人已经被抓半个多月,应该已经有口供了吧。刚才的卷宗里怎么没有看到?”

    自打严禁屈打成招之后,很多人觉得审讯犯人,让犯人认罪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这实际上是很多人对现代刑侦审讯技巧的误解。

    绝大多数犯人,面对警察的审讯,大多能坚持一天到两天只字不说,但是当警方在沟通时逐渐击溃犯人的心理防线,最多四天到五天,大多数犯人就会心态崩溃,将一切都说出口。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之外,也有丝毫不在乎警方审讯的人,这类人大多是惯犯重犯,也在犯案的过程中学会了一些对抗警方盘询的技巧,这类人大多能在警方的审讯下坚持很长的时间。

    不过,口供虽然是审理案件时,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它并非必不可少的。有在有绝对物证和人证的情况下,也不一定需要罪犯主动认罪,法院依旧会判处罪犯犯罪行为属实。

    王如海是在杀人当天被警方抓获的,他应该没有时间建立自己的心理防线,别说半个月,就算是一两天,警方的侦讯手段也足以让王如海到处真情。

    可此时曾警官却说出了一个令我感到意外的事实:“我没有拿到口供。”

    “没有?你亲自审讯的?竟然没拿到口供?”我不敢相信。

    曾警官点头再说:“案发当天,我就将他转调至特殊部门了。当天晚上我感觉自己已经成功的打破了他的心理防线,只要第二天再给他施加一点压力,他一定会实话实说的。但是第二天我去临时关押犯人的房间去看他,我却发现他已经自杀了。”

    “自杀?他是怎么做到的?”

    一个人想要自杀并不难。上吊或者摸电门,都是自杀的极好方式,再不济还能跳楼。

    可是对于一名重案案犯而言,自杀便是个难题,更别说他是被关押在特殊部门内部的,想要自杀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特殊部门临时关押犯人的牢房,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房间内的每一寸面积都用一种超软材料包裹,这是为了防止犯人撞墙。

    而犯人在被送入牢房之前,也会抽掉皮带和鞋带,同时没收身上的所有物品,连衣服的扣子都不会留下。

    就是在这样严密的安全戒备之下,王如海竟然还能自然,不得不然我心觉惊奇。

    “这件事要怪我大意。”一旁婉君低头说道:“王如海是用我放在拘押室内的牙刷,叉破喉咙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