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杀另一个人

一梦江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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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警官推着我的轮椅,坐如电梯,我们直奔三楼。

    我和曾警官的病房距离重症监护只有一层,也就是在六楼。这一层的病患多是刚刚脱离危险期的,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再次送入重症。三楼的病患多是受了外伤的,就近可以送入外科手术室。

    “人在哪里?”曾警官问带路的同事道。

    就见女警指着过道一侧的办公室:“在这里面,是一名护士最先发现的死者。”

    “把那名护士带来这里。我们两个人先进去。”

    曾警官将我推进办公室,就见办公桌后的椅子上,一名医生打扮的男子仰头瘫软在那里。

    不用我说话,曾警官已专门去摸了尸体的后背道:“和六楼的尸体一样,脊椎也被凶手抽走了。”

    我则摇摇道:“不太一样。”

    “不一样?”曾警官重新确认尸体的脖颈与背部,很肯定道:“他的死法和六楼的尸体一模一样,没有区别。”

    我再次摇摇头:“你没发现他身边没有血迹吗?”

    因为六楼那具尸体出现时我太过震惊,那一幕深深的烙印在我的眼睛里,所以就算没有现场照片,那里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能直接指出来。

    那具尸体从嘴角到身下,都有血迹,而这具尸体则干净的让我觉得怪异非常。

    曾警官听我如此说,忙抬起尸体的手臂:“有尸斑。”

    人一旦死亡,血液就会停止流动,皮肤细胞便会逐渐死亡。聚集血液较多的皮肤位置,会在尸体死亡一段时间后形成尸斑,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七到八小时。

    也就是说,这位死者已经死了七八个小时以上了。

    “会不会是凶手专门清理了死者流出的血液。”曾警官分析道。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凶手在杀害六楼的死者时,刚巧被我打扰,所以惊慌失措之下他选择夺路而逃,没有来得及处理尸体的血迹,要是这么想的话,血迹的问题倒也说的通。只是我不明白他已经杀了人,为什么还要耽误时间去清理血迹呢?

    我正欲说出自己的想法,办公室外听到女警的声音:“人我带来了。”

    门应声打开,走进来以为怯懦的女护士。她一手遮住半边脸,很害怕见到尸体。

    “是你第一个发现死者的?”曾警官出声问道。

    大概是因为职业习惯,曾警官问话时总会不自觉的提高音量,吓得女护士忙后退了一步。

    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曾警官尴尬的咳嗽两声,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来代替他。

    问话又不是我的专业,我只能顺着曾警官刚才的话再问一次:“这具尸体是谁?”

    “是,是外科的主任。”女护士怯懦的回答道,声音略略带颤。

    其实能够回答我的问题,她已经表现的不错了,心理素质算是过硬的。大多数人在看到死尸后都会吓得六神无主,最起码要一天半天的才能缓过来。

    我再问道:“你能不能说说,你发现尸体时的情况?”

    女护士道:“我今天本来是陪着赵医生查房的,刚查了一半,就有位同事说有事情要办,想和我换班。我答应她之后,就想先跟主任说一声,结果开门......”

    说着说着,女护士颜面哭泣:“他就......就这样了......”

    人已泣不成声,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再想问什么就困难了。

    大概是听到哭声,门外陪着目击者同来的另一名护士推开半扇门:“对不起,我能进来吗?让我劝劝她。”

    按照常理来说,非案件相关人员,不应该进入案发现场。

    但是这名女护士哭的实在太厉害,我也想不到办法劝她,可又不能直接让她这样离开,毕竟尸体最开始的状况,只有她才知道。

    “注意不要乱动房间里的东西。”曾警官也没有让同事将她直接赶出去,大概是和我想到一块去了。

    趁着女护士的朋友哄她的时候,曾警官左右来回渡步,开始分析起时间与尸体之间的关系。

    “照这么说,死者是早上来医院上班之后,立刻就遭到杀害了。”曾警官分析道:“尸体就放在这里,一直等到被人发现。”

    不等我说什么,那名目击证人的朋友却道:“我一个小时前还和主任一起搬运文件来着。”

    “什么?”

    她这无心的一句话,直接粉碎了我和曾警官最初的判断。

    “你确定?”曾警官不敢置信的再问:“你和他有直接接触?”

    “我们两个一起上下楼搬的文件啊。”这名女护士倒是丝毫不怯懦,说起话来理直气壮。

    曾警官眉头已经拧在了一块,忙道:“你们三人先出去吧。”

    女警忙将两名护士带出去,办公室内立时安静的许多。

    “我确定他已经死了七八个小时了。”曾警官虽然不是法医,但是专精于办理刑事案件的他,对估算死亡时间很有一手。

    “也就是说,这个本该在七八个小时前就已经死掉的人,一个小时前却还在和护士搬运文件。”我重复着事件中的疑问。

    对于这种事情,我可以推测出三种解发。

    一种是死者的死亡时间被做了手脚。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和曾警官已经通过尸斑判断出了死者死亡的时间。如果想要提前他的死亡退后,就必须增加死者周围的温度,可办公室里一直开着空调,体感温度也就在二十三度上下。

    这个问题近乎恒温,既不会让尸体的死亡时间提前,也不会让它推后。

    第二种可能则是尸体在死后又活了过来,然后还若无其事的和同事一起工作。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凶手就是一个心思缜密的普通人。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杀人者便不是一般人,甚至于不是人。

    “有想到什么吗?”我一头雾水,只能问曾警官。

    曾警官面色还是那么难看,摇摇脑袋道:“我不相信死尸能够复活。就算是鬼魂也没办法轻易操纵肉尸吧?”

    我回答曾警官说:“亡魂是可以借自己的灵力进入尸身,进而操控。但若真是鬼魅作祟,我一眼就能看穿。”

    鬼气就像是鬼魂的身份证一样,亡魂去往哪里,它的身份证就会未遂到哪里。就算是亡魂进入人的肉身,鬼气依旧会在道眼之下显形。所以亡灵作祟,绝不可能逃过我的这双眼睛。

    若是在质问下去,就成了曾警官在怀疑我的能力。他想必意识到了这一点,又走到尸体身前:“一连两具尸体,两具尸体还毫无关联,我真有些头大了。”

    现在也可以否定之前的猜测,凶手杀人并非针对警方。暂时来看,办公室里的这位死者与六楼的死者并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地方。

    “我先通知大家,让大家警觉一点不要单独行动,如果凶手还在医院里,说不定他还有可能犯案。”

    “的确,看他杀人的手法如此一致,死者的脊椎骨中也许有他需要的什么东西也说不定,在没有达成目标之前,我想他不太可能罢手。”

    我说着往前挪动了一下轮椅,用手转轮椅轮子的走法,要比用双脚困难的多。好在下楼时一位护士告诉了我该怎么正确使用轮椅,我也不至于总缠着曾警官。

    双脚?

    我脑中闪过自己目击凶手时的画面。

    卫生间里昏昏暗暗,那人影又是撞倒我之后才跑掉的,说实话我连他的身形都没有看仔细,不过他那双鞋我倒是有那么一点印象。

    我转折轮椅来到尸体身边,大致看了两眼,又问曾警官道:“六楼卫生间外的鞋印,你有拍下照片吗?”

    曾警官点点头:“有,在这。”

    他说着找到手机里的鞋印照片,然后递给我道:“有些不清晰,但是应该还能辨认轮廓。”

    “是右脚的鞋印。”我自言自语着便将尸体的右脚皮鞋脱了下来:“曾警官,你来看。”

    虽说鞋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一万个人里也很难会出现两个人穿一模一样的鞋的情况。所以那鞋印作为身份的证明,也并无不可。

    对照着鞋印上花纹的排列,再看医生这只右脚皮鞋的鞋底。

    点对点,面对面。曾警官惊呼:“是同一只!”

    “嗯,在六楼卫生间留下脚印的就是他。”我说的自己都没有底气。

    这人既然已经死了,又没有受到亡魂操控,怎么可能会死而复生,又杀了另一个人呢?

    况且他就是死于脊椎被抽,就算他能够复活,因为缺少脊椎,他也应该无法正常直立行走才对。

    却听曾警官略带躁气道:“偏偏这种事情又让我们两个人遇上。既然能证明是他在自己死了以后又去杀了另一个人,这件案子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凶杀案了。”

    话虽如此,我却真的一点头绪都没有。就算是城隍庙的方丈,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子复活,都费了那么大一番功夫,其他人又有什么办法能在不借助亡魂的情况下,让一具没有脊椎的死尸复活,不仅能跟自己的同事正常交流,还能去杀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