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 必须吃两年软饭

材料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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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古代女人的认识,一般都来自于小说,我们对于妲己的认识就来自于那《封神榜》的小说,妲己给我们后人的形象,就是一个蛇蝎心肠的坏女人,包括那纣王也是一个残暴的暴君。

    其实,我们都缺乏考证,我们都有误解纣王与妲己的地方,纣王也并非像传说中的那样残暴,那位妲己的妃子也并非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一个蛇蝎女人。

    其实,连高峰自己也一直认为纣王是一个暴君,那妲己是一个狐狸精的坏女人,突然想到这任遥姑娘像妲己这样的美貌,他就想起前几天搜到一篇微博,就是详细地解说了这两个人的真实情况,而妲己也非历史上最坏的女人。

    高峰认为有必要澄清一下妲己的真实情况,他就当着大家的面,把这篇微博像说评书一样说给大家听,他已经讲到纣王的真实情况了,他接着往下说。

    同时,妲己的妖孽和毒辣形象也逐步升级。从《尚书》里讨伐纣王的一句“听信妇言”开始,到《国语·晋语》:“妲己有宠,於是乎与膠鬲比而亡殷。”再到《吕氏春秋·先识》:“商王大乱,沈于酒德,妲己为政,赏罚无方。”都还是不太离谱的合理推断,再到后来,年代愈久,想象力就愈浓厚,写出来的史料也就愈生动,直到后世的《封神演义》,因为没有史家的顾虑,加上历代文人提供的诸多素材,演绎起来更是神乎其神。千古恶女的罪名,也终非她莫属。

    那么,不禁要扪心自问:那些关于妲己近乎变态的行为,虽是后世杜撰,可我们为什么一直津津乐道,而且好像还很乐意把这些脏水泼在一个女人身上。

    这不得从纣王本人谈起。《史记·殷本纪》说他“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自然是个有勇有谋、文武双全的大丈夫了。

    只可惜,也正因为具备这些过人的才能,所以骄傲自大,听不进别人意见,有着“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的坏毛病,“以为皆出己之下”。

    实事求是地讲,纣王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主。当时商朝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他的军队都装备着先进的青铜兵器和盔甲。

    而且他的作战部队中甚至出现了“象队”,古书上就有“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的记载。因此,他的部队所向披靡,势力也非常强大。

    纣王33年,周武王根据商奸,也就是纣王的亲哥哥微子告密,得知纣王大军尽出,都城内防御力甚弱,遂发兵奇袭商纣,在牧野展开决战。

    而当时商王的精锐之师远征东南,不可能及时赶回,因此,只好将70万东夷战俘及奴隶临时武装起来应战。《尚书》上的描述的那样:“流血漂杵,赤地千里。”绝非后世史书上所说的什么奴隶临阵倒戈,周武王兵不血刃赢得胜利。

    纣王不肯投降,他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所以自杀了。对于纣王的死,孔子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评价:“不闻王死,只闻一莽夫死矣!”大概也是感叹他太过尚武,忽略以德服人的重要性了吧。

    据司马迁的说法是:纣王**而死,妲己为周武王所杀。另外《世说新语》中引孔融的话说,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妲己为周公所得,后来成为周公的侍姬,这可以从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再也没有贬抑妲己的话语,得到一些侧面的证实。

    《后汉书》卷七十《郑(太)孔(融)荀(彧)列传第六十》: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融乃与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不悟,后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周文王和周武王立誓要灭掉商朝,是基于政治发展与私人仇恨所产生的态度,丑化妲己只是一种政治手段。

    商朝的灭亡是因为大力经营东南,重心已经转往长江下游地区,使得中原一带空虚,周人才得以乘机蹈隙,硬是把商朝的亡国,推到一个女人身上,就常识的观点看,也是很难使人苟同的。

    顶多只是苏妲己入宫以后,由于争宠而与其他的妃嫔引起纷争,那些失宠的妃子各有氏族背景,因而加深了纣王与诸侯小国之间的冲突而已;如果硬要说苏妲己是亡国的祸水,未免太高估了她啊!妲己之所以留下如此恶名,是因为周人怀恨纣王而宣传的。

    理由是:据现有的甲骨文献中,未有记载妲己恶行的篇章,只有纣王恶行的记录。所以妲己只是纣王晚年的伴侣,并无任何恶行。

    古代的女人,只是男人的陪衬罢了。成功了,享受荣华富贵,失败了,不但要搭上性命,甚至还要背负许多历史的骂名,因此,妲己充其量也就是男人附属品而已。

    高峰一时兴起,给大家讲了这篇微博,也加入了一些感情,他自认为是在说评书,期间还模仿了单天方与田连源的口音,为了使其生动一点。

    高峰长篇大论说完以后,他环视着众人问道:“各位,本帅哥这段评书怎么样,是不是精彩绝伦啊,是不是比那单老师与田老师还生动啊?”

    高峰自认为说得非常精彩,结果引起大家伙的一片嘘声。

    “我去啊,你像念经一样念的啥啊,我们一个字都没听清楚,你这是普通话呢,还是地方方言啊,就像麻雀唱歌一样太难听了。”

    “我去啊,对不起大家了,我一时兴起,把你们当成我的家乡人了,我一直用家乡口音说的这一段呢,这真对不住啊,本帅哥再用普通话说一次。”

    大家伙指出来时,高峰这才明白过来,他自己兴奋得像打了鸡血一样,结果都用的是家乡口音说了这段,使得大家都像听天书一样。

    “我去啊,你别再讲了,我们听不下去,听你说评书,那还不如回家睡觉,还不如回家听郭德纲讲相声呢,人家可是比你讲的好百倍。”

    高峰还要重新给大家说一次,澄清一下纣王与妲己的真实情况,众人顿时是一哄而散。

    “喂,各位,你们别走啊,我没说明白呢,你们先委屈一下,我就用郭德纲说相声的方式给你们讲行不?”

    高峰想拦住大家,大家都拍拍屁股走人了,大家都表示听他用郭德纲的声音,那还不如听郭德纲本人的声音呢。

    “同志,别扯球淡,本收银员只听懂两句,一是纣王不是暴君,二是妲己不是坏女人,这两人都死了上千年了,你说这些有球用啊,有本事你把他们挖出来作证啊。

    同志,你别转移话题了,你赶紧把这单买了,你既然不愿意吃软饭,不愿意接收人家人妖的钱,那你自己就得掏钱出来结账。”

    那收银员等不急了,又一次催促高峰赶紧结账,还没等高峰说话呢,任遥姑娘就动手了,左右开弓两个大嘴巴上去,抬腿就是一个飞踹。

    “奶奶的啊,你个臭男人啊,敢这样说他,你是不想活了,他吃软饭怎么的啊,做为男人能吃软饭,证明他有一定的魅力,有本事你给老娘吃碗软饭看看。”

    任遥姑娘真狠,她的腿抬的也真高,那腿直接八十五度角抬起来,将那收银员从收银台里踹出去五米多远,摔到在地板上面。

    不过,这收银员还是非常有骨气的一个人,他被任遥姑娘扇了两个大嘴巴,又被她踹了一脚,他一点也没受到影响,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冲进了做菜间里,然后从里面端了一碗米饭出来,在任遥姑娘面前就扒拉起来。

    “美女,不就是吃软饭吗,本收银员就吃给你看一看,这软饭你看看软不软啊,别以为就他能吃软饭,本收银员也照样能吃软饭。”

    任遥姑娘看了看这收银员碗里的米饭,的确是非常的软,可能是水放的过多,那煮出来的饭像稀饭一样,现在又加上他的鼻血淋进去那就更软了。

    任遥姑娘道:“帅哥,故得啊,你的确是一个吃软饭的楷模,希望你继续保持啊。”

    任遥姑娘将四万块钱又摔给那收银员,那收银员老老实实地接过去,把零钱找给任遥姑娘,高峰在一旁呵呵地傻笑。

    “任遥,这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啊,这就算我先借你的啊,回头等我有钱了就还给你啊。”

    任遥道:“高峰,这钱本姑娘不用你还,你只要跟着我吃两年软饭就行。”

    高峰叫道:“那可不行啊,任遥,本帅哥没有吃软饭的习惯,本帅哥一直吃硬饭呢,还得硬得一粒一粒的呢。”

    任遥姑娘一瞪眼:“哼,姓高的,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把这习惯改了,你必须吃软饭,要不然的话,本姑娘就踢死你。”

    任遥姑娘说着就把腿又抬了起来,几乎快九十度了,就跟竖立起来的一字马一样,这软功夫可是不一般啊。

    “好嘞,吃软饭就吃软饭,只要你帮我买单,本帅哥就当委屈求全了!”

    高峰直接将抬起腿的任遥姑娘给扛起来,就像扛一个服装瓷模特一样,向鱼咬羊总店外面走去。

    高峰突然的动作,惊得那任遥姑娘大叫。

    “喂,高峰,你这是要干什么啊,你干吗这样扛着我啊,本姑娘这腿才练了没三天呢,你这样把我的腿搞痛了,你快放我下来啊!”

    高峰笑了:“嘿嘿,人妖姑娘,你不是已经练了三天吗,本帅哥再帮你加把火啊,本帅哥还要把你扛到服装店里去,让你当那试衣的瓷模特。”

    “喂,高峰,你别走啊,我们的精神损失费还没有付呢,你必须把我们的精神损失费付了!”

    高峰扛着任遥姑娘大步流星地走在大街上面,后面追来一群美女们,她们就是梅瑰与王晓月这群美女们,她们还想让高峰付精神损失费呢,高峰大声地告诉她们。

    “美女们,你们不是要精神损失费,你们是要神经病住院费吧,等你们从晓月市精神病医院出来以后,本帅哥就去付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