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凌昊煜的悲惨童年

超灵的佑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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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江雅珑嘟了嘟嘴,快步走了上去拉住雷老爷子胳膊摇晃,“舅舅……”

    雷老爷子虽然心疼江雅珑,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会因此寒了跟随了这么多年的忠叔的心,他只是皱眉,“行了,阿忠你去忙吧,秦嫂去帮小姐冲杯咖啡。”

    吩咐完一切,雷老爷子想了想还是对江雅珑道:“小雅,舅舅知道你现在委屈,可是阿忠是跟随了我多年的手下,他对雷家忠心耿耿,就是你表嫂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他不想让江雅珑因此成为众矢之的。

    忠叔在雷家的声望一点不比雷夫人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像雷老爷子说的一样,就算是雷夫人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这不仅是因为忠叔跟随了雷老爷子这么多年,更重要的是他足够衷心。

    “哦。”江雅珑知道哪怕是她再撒娇也无济于事,于是不清不愿的哦了一声,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愤懑,她从来没有受过这么的屈辱,哪怕是身为江家小姐的时候,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样子,让一个佣人骑到主人的脖子上简直蠢透了。

    不过她也知道现在她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她也能想得到,如果她继续揪着不放,很可能让雷老爷子不满,说到底,她之所以能够住在雷氏庄园,能够衣食无忧,继续享受大小姐的待遇,都是因着雷老爷子的关心爱护与怜惜。

    为了一个佣人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那绝对不是她江雅珑会干出来的事情。

    “我知道了舅舅,是我不对。”江雅珑充分发挥小女孩该有的天真烂漫,轻轻吐了吐舌头,“我一会儿给忠叔道歉。”

    “这就对了。”雷老爷子摸摸她的头,无比欣慰,小姝唯一的血脉,就该有小姝的活泼善良劲,若是雷老爷子知道江雅珑就是只芝麻汤圆,也不知道会怎样。

    雷夫人一直冷眼旁观,雷老爷子因为愧疚迷了眼,恨不得将江雅珑想成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然而她这个旁观者却看的清楚,江雅珑妥妥的就是一朵黑莲花。

    这一刻,雷夫人无比的庆幸,幸亏雷劲琛没有跟江雅珑在一起,辛亏雷劲琛跟乐小汐在一起了。

    雷家人口简单,雷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雷俊郁,小儿子也就是雷劲琛已经去世的爸爸,而雷俊郁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老二家也就雷劲琛这一个孩子,这样简单的人口,在豪门算是一个例外。

    雷俊郁并没有随了雷老爷子,空有一张还算耐看的脸,却没有什么才能,让他拿着分红浪荡还行,若是将偌大的雷氏交到他的手中,不过几年就被嚯嚯光了。

    所以,雷家这盘棋雷老爷子很明确的表示将来要交到雷劲琛的手中。

    可以想象,将来的雷少夫人将是怎样的一种荣耀。

    也因此,雷家对将来的少夫人家世要求并不严格,只要她身家清白、品行良好就ok,这也是乐小汐为什么能迅速入住雷家的原因。

    江雅珑到底有没有去给忠叔道歉,雷夫人已经不感兴趣,她只是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让雷劲琛离江雅珑远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胜,将江雅珑跟乐小汐一对比,雷夫人就发现乐小汐有多好,那个孩子善良,耐心有爱心,给孤儿院的小女孩捐赠衣物就看的出来,而且她对雷劲琛衷心却没有什么坏心,当然,最后一点很重要,并且她有一种凝聚人、化解恩怨的力量,就比如说江家跟乐安苏的关系,就比如说她跟庄蓉蓉的关系,虽说现在庄蓉蓉依旧风言风语,但总算是不给他们使绊子了。

    越想雷夫人越觉得乐小汐这个儿媳妇一定要尽快拿下,于是她连忙给雷雷劲琛发了条短讯,无非是告诉他尽快跟乐小汐完婚之类之类的。

    自然,江雅珑不知道她是如何想的。

    虽然觉得向一个下人道歉很掉面子,但为了给雷老爷子留下一个乖巧的形象,她不得不憋着口气去给忠叔道歉。

    不论什么人、不论什么事,忠叔仿佛永远都是同一个表情,江雅珑看的恨不得冲上去将他虚伪的面具撕碎。

    回到雷老爷子给她安排的房间,江雅珑一阵气急,她重重的将自己甩在床上,伸出遮住脸上的狠厉与阴毒。

    乐小汐,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你去死吧!

    她早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婉约的女人,做什么事情都要顾及面子、顾及自己的身份,她也早就不是那个心心念念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的女人,她的身份早就注定了她永远跟雷劲琛没有了可能,可是,她不如意,那对狗男狗女也别想活的潇洒。

    江雅珑从床上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单手撑着下巴抵在床头柜上,一双杏眼莹润勾魂,她随手摆弄着自己的衣摆,眼睛盯着窗外的花园,眸底闪烁着点点寒光。

    ……

    另一边,被雷劲琛囧暗恋治愈了的凌昊煜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酒瓶,乐小汐眼睛一亮,从她找到凌昊煜开始,他的手中就没有离开过酒,难道他想开了吗?

    确实,凌昊煜想开了,或许是因为有一个同道中人陪伴着他的缘故吧。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看着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乐小汐说:“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这个墙角。”

    凌昊煜是个孤儿,嗯,确实是个孤儿,虽然他有父亲母亲。

    凌昊煜时常想,他的母亲非常漂亮,怎么会嫁给那个一文不名还酗酒暴躁的的父亲。

    凌昊煜对母亲的记忆并不多,只是记得他的母亲并不喜欢他,甚至将他当成近乎污点的存在,时常虐待他。

    大冷天的,他穿着单衣,脚上也没有鞋,脸颊冻的红彤彤的,渴望地看着小朋友穿着的新衣服,每当那个时候,他母亲都会疯狂的打他,说他是个孽种,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个时候,凌昊煜恨、怨,他恨不得像母亲时常咒骂的那样,死了算了。

    他从小就不被人喜欢,更不讨自己的父母喜欢。

    终于,那个总是邋遢浑身酒气暴躁无常的父亲因为酒精中毒死了,而那个时常挨父亲打、又时常打他的母亲则毫不犹豫的离开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夕之间,他没了父亲、跑了母亲,要是别的小孩肯定会哭天抢地、肯定会痛苦不堪,可他没有,他只觉得解脱。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喝醉酒就打他,再也不会有人揪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倒霉种、是扫把星,骂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看着被村里人抬回来父亲的尸体,看着破败的家,凌昊煜却笑的疯狂,真好,他想,再也不会有人打我骂我了,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甚至,他还狠狠的踹了一脚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没有鞋子穿,于是扒了尸体的鞋,他没有衣服穿,于是扒了尸体的衣服,只挖了一个坑将那个早就该死的男人赤裸着扔了进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给我,咱们互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凌昊煜开始流浪,那是他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因为长期吃不上什么东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咪,浑身上下都没几两肉。

    这么一个小东西却成了乞丐,他像一只流浪猫似得,翻垃圾桶、偷别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食,总之,没有他没有干过的事情。

    不过虽然饱一顿饿一顿,甚至有时候还会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却觉得无比的幸福,因为他终于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个乞丐也是被欺负的那个。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个相对富裕的村子,穿着一双大的有些夸张的鞋挨门挨户的乞讨,但他并没有得到多少东西,还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的半个馊满头,揉着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个角落准备吃饭。

    就在这时,三个乞丐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要他的馒头。

    饿了一天的凌昊煜哪里会给,死命的护着馒头,于是他被打了,三个乞丐你一拳我一脚,下手没有轻重,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满头,也没了。

    他身上的伤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好了点。

    还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红薯,正准备吃,就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双垂涎的绿眼睛吓得差点丢了魂。

    那是一条流浪狗,虽然跟他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但却比他足足大了两圈,它流着涎水,眼睛死死盯着他护在怀里的红薯,龇着牙对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将红薯护在怀里,皱眉,“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声。

    “这是我的!你不许抢!不给你!”

    他窜起来就跑,野狗风一样追在他的后面。

    他又渴又饿,而且他的两条腿怎么能跑的过野狗的四条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个猛扑将他扑倒在地,迅速的叼着因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红薯,迅速消失在了街头。

    小凌昊煜红着眼睛盯着野狗离开的方向,最终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后一抹眼泪,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就是他的童年,一个悲惨的让他从来不去触碰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