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你叫凌宇(二更!)

长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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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一望无际的大漠,空旷而高远,壮阔而雄浑,当红日西坠之时,地平线的尽头一片殷红,磅礴中却带着一丝沧桑感。

    在落日的余晖下,一行商队的在沙丘上留下长长的倒影。

    只是,这些人却无暇欣赏这难得的美景,他们此时正精疲力竭,口干舌燥,只想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自然不会有人觉得这样的场景很美了。

    在商队的中间,一位少年与一位老妇此时正坐在骆驼兽上,安静的直视着此时并不刺眼的夕阳,怡然自乐。

    比起其他在沙丘上一脚深,一脚浅的前进的众人来说,这简直就是神仙一般的生活。

    而这两人,自然便是孟宇与梅姨了,作为佣兵团中唯一的魔法师,他拥有了骑乘骆驼兽的资格,当然,只是运输货物的骆驼兽,可比起自己走,轻松了不知道多少倍。

    此时那些挥汗前进的武士们正在心中腹诽:“当年我为什么不去当魔法师,真是笨得要死!”

    孟宇一行人已经在沙漠中行了小半个月了,而据说,想要到达雷诺帝国,还需要小半个月,可想而知,这片沙漠,是何等的广袤。

    那天赖找孟宇的魁梧汉子,正是猛兽佣兵团的团长,何冲,何冲是以为经验十分丰富的佣兵,在他的带领下,小半个月时间,众人不仅没有迷路,也没有遇到沙匪,沙尘暴,流沙……

    这些在沙漠中最可怕的东西,他们都没有遇到,所以,这小半个月来,以孟宇和梅姨的实力,早已经适应了沙漠的生活,这就是修为强大的好处。

    对于他们来说,这反倒不像是一场护送任务,而是一次旅行,对于无论是前世今生都很少外出的孟宇来说,这沙漠的美景,仿佛永远都看不腻一般。

    特别是这夕阳,在沙漠中看来,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即使已经看了小半个月,孟宇也从来没有感觉到腻,反而每日必不会错过如此美景。

    “如果有一天能去大海上看看日出,看看夕阳,那该多好啊!”孟宇心中一片感慨。

    只是,站在这样的风景面前,他总觉得,少了一人。

    “少爷,该学习了。”

    当最后一缕红芒消失在天边,梅姨温和的声音在孟宇的耳边响起。

    在沙漠中,就算是经验再丰富的人,也不敢在夜晚赶路,因为,那样会让你彻底迷失了方向,所以,夕阳彻底掉入天边那张巨口之后,商队也停了下来,开始安营扎寨,点燃篝火。

    而安营扎寨这种事情,当然轮不到孟宇这个魔法师来干了,所以,每天这个时候,就是孟宇的学习时间了。

    之前的小孟宇一直都对于大陆的常识根本就不关注,而后来的孟宇,更是一刻都不得停息,一直忙着修炼的他,自然也是没有时间了解这些了。

    从莫林城出来的这接近一个月时间,可以说是孟宇最悠闲的日子了,而梅姨显然也发现了孟宇的这个缺点,于是梅姨的补课活动就开始了。

    这大半个月来,孟宇已经再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了。

    大陆上有三大帝国,分别是天凌帝国,雷诺帝国,莫林帝国,也有三大组织,分别是魔法师协会,佣兵工会,刺客工会。

    三大组织与三大公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以说魔法师协会是被莫林帝国牢牢掌控的,而佣兵工会则是属于雷诺帝国,至于刺客工会,就是天凌帝国在暗中控制。

    而刺客工会还有一个别称,叫魔神会。

    第一次听到梅姨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孟宇顿时就想起了师傅莫峰所说的那个魔神会,可是,既然师傅让我远离魔神会,为什么又要让我加入刺客工会呢?

    “好了,今天也该给你讲讲天凌帝国了。”

    梅姨坐在篝火旁,望着刚刚露出半个头的月亮,眼中满是回忆。

    “凌姓是天凌帝国的皇姓,但并不是所有姓凌的人都是皇室中人,几千年的传承下来,天凌帝国中的凌姓之人已经多不胜数了,可有的是达官贵族,皇子郡主,而有的却只是一个普通平民。”

    清亮的月光下,缓缓响起了梅姨充满回忆的声音,因为他和梅姨单独在一堆篝火旁,所以这番言论并不怕被别人听去,不然他们下面的对话流传出去,恐怕会惹起一场轩然大波。

    “而你的父亲,凌轩,既不是平民,也不是皇亲国戚,他是天凌帝国的大将军,在莫林帝帝国与雷诺帝国联手工大天凌帝国之时,他曾率几千之众,守孤城数十日,杀敌数万,拯救一城百姓的性命。”

    “枪神凌轩,他曾单枪匹马,孤身一人,冲杀千人军团,追杀地方将领千里,最终一枪索命,当他回到城池时,已经是浑身浴血,筋疲力尽,直接就昏死了过去。”

    “枪神,是天凌帝国的守护者,名动大陆,神枪营的威名,让敌人闻之丧胆。”

    梅姨的声音虫低沉到高昂,再从高昂到悲切,孟宇都一直在一旁默默的听着。

    其实从梅姨开始讲天凌帝国的时候,孟宇就隐隐的猜到了些什么,只是,对于那从没见面,甚至连小孟宇的记忆中都不存在的父亲,他并没有什么感觉。

    此时听到梅姨的述说,脑海中也浮现出一位风姿绝世的大将军持枪而立的身影,可是,除了佩服,他的心中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情感。

    看着孟宇静静倾听的样子,梅姨黯然的转过了头,她知道,这不能怪孟宇,孟宇六岁的时候就跟着她离开了,那段惨痛的记忆,就连她都不愿多回想,更何况是一个六岁的小孩了。

    “在前线战事终于告一段落之后,老爷就回到了天凌帝国的皇城,天凌城,陛下将他当成亲兄弟一般看待,因为同为凌姓,他们说不定还真是兄弟,陛下封他为护国大元帅,统领整个帝国的骑兵,拥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特权,一时风光无两。”

    梅姨的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笑容,似乎看到了凌轩当时威风的样子,连语气都变得高昂了不少。

    “也就在那时,老爷遇到了夫人,两人一见钟情,两年后,就有了你,在那段日子,老爷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直称少爷的天赋比他还好,将来一定会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个称霸一方的绝世高手。”

    “而凌家,据说是神选之族,在六岁的时候,凌家的后代都能进行天启,获得神赐予的守护圣物,守护圣物其实就是一种血脉的象征。守护圣物既可以是武器,也可是魔兽,甚至还有书,锅碗瓢盆之类的,比如凌轩老爷的守护圣物,就是一杆枪。”

    “而守护圣物也象征着这个孩子未来的成就,所以,每一个凌家之人的天启,都是一场盛事,而身为护国大元帅的凌轩老爷的儿子,就更是了。”

    “当天几乎整个天凌帝国的达官显贵们都来了,而少爷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少爷天启之后得到的守护圣物是传说中的神兽白虎,老爷也为你的天赋而感到骄傲,频频给宾客们敬酒,那一天,可谓是宾主尽欢。”

    “可是到了晚上,老爷好像突然得到了什么消息,表现得十分焦虑,这种表情,就算是当天独守孤城的时候,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脸上,我也不知道老爷到底得到了什么消息,不过老爷咬了咬牙后,让我和夫人带着你离开。”

    梅姨眼中隐隐有泪花闪现,看来,梅姨当年与凌轩夫妻的感情,很不一般啊。

    “不明情况的我们,自然不会独自离开,”

    “也就在这时,十几个黑衣人冲了进来,这些人实力高强,老爷和夫人联手,也只是勉强拦住了他们,而我,就趁此机会,带着你离开了凌府,我一路狂奔,根本不敢回头看,脑海里只记得夫人让我好好保护你。”

    “我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甚至都不敢去打听当天的事情,因为,我怕被那些黑衣人发现,然而最终我们还是没有逃出他们的手掌心。在我逃出的三天后,一群黑衣人围住了我。”

    “那时我都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了,没想到,因为我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展示过自己的实力,与他们交手时我才发现,他们竟然不堪一击,比起那日杀入府中的黑衣人,差远了。”

    “于是,我将他们全杀了,然后逃出了天凌帝国,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能追上我们,于是我就带着少爷四处逃窜,直到几年前,我们到了莫林帝国盘溪镇之后,他们就像是忽然失去了我们的线索,竟然好几年都没有找上门来。”

    “不过之前为了对付莫林帝国那些人,我施展出了属于凌家的绝密武技,他们一定认出来了,我想,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找上我们的,所以,我要将这些告诉你。如果真到了危急时刻,还请少爷不要舍不得老奴,我来挡住他们,少爷找个偏僻的地方藏起来,等到有足够实力的时候再出来。”

    “如果少爷真想报仇,没到大魔导师境界,千万不要暴露身份,其实,我更希望少爷忘记仇恨,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

    梅姨早已泪流满面,说到最后,又突然对着孟宇笑了起来,不知是喜是悲。

    “梅姨,你放心吧,我不会离开你的,他们也肯定找不到我们,我们一路上什么行踪都没有留下,他们就算是狗,也嗅不到我们的。”

    孟宇替梅姨擦了擦眼泪,笑着说道。

    梅姨看着孟宇的样子,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少爷,记住,你的名字叫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