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螟蛉义子

苍天白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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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令德受了许海风所托回到京师方府,他本人在京师另有居所,但若遇到重大事件还是会回到方家的大本营找其兄商议。

    此时恰是正午,方令德知道其兄有午间小憩的习惯,也不相扰,只是坐在书房一边品尝香茗,一边观看方家在各地的收益情况。过了顿饭工夫,方令天才来到书房。

    “大哥睡得可好?”方令德笑问道。

    方令天摇头叹道:“不行了,人老了精力就是不济,想当年我们兄弟三人大战匈奴,连续三日三夜未曾合眼,也不觉得什么,但如今只要一天睡不好,身子骨就发酸发痛,特别是年轻时留下的伤处更是难熬,真是岁月不饶人,不服老不行啊。”

    方令德颇有同感,道:“是啊,我们都老了,现在是看年轻一辈的时候了。也不知道老三在北疆可好。”

    “你此行结果如何?”方令天想起兄弟到黑旗军营的目的,询问道。

    方令德哈哈笑道:“那个小兔崽子啊,还真是个人精,说是得了重病,托我去回了二位殿下。”

    方令天精神一振,道:“想不到这小子还真有几分本事,不但兵带的好,连政治手腕也颇有两下。”

    “不然,我看不是他的本事,而是他手下必有一精通此道的谋士。”

    “何以见得?”方令天扬眉问道。

    方令德将遇到许海风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随后总结道:“他刚刚听到二王争位,并且有可能牵扯进去之时,脸色都变了,足见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毫无应变之道。但只是回营一趟,出来之时便已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而给我的答复正是最佳的选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此改变,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他麾下的谋士为他出谋划策,同时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

    方令天点头道:“不错,这小子手下倒是人才济济,文武双全啊。”

    “正是,非但如此,他最近还向我购买了一批军用物资,看用途,他是想自己炼兵器和铠甲了。”方令德站起身来,取出一叠书卷递给其兄。

    方令天略微翻了一下道:“这些东西并不希奇,但天下皆知,最好的兵器匠都是由苏家掌控,他造出来的东西能比得上苏家所出的精品么?”

    方令德笑道:“这点不好说,不过这小子屡创奇迹,我是拭目以待,看他能否让我等大大地惊喜一番。”

    再翻动了一下手中的书卷,方令天亦是笑道:“这小子的胃口还真不小,这些物质幸亏是我方家,否则有钱也未必买的到。如果他真能炼出什么好东西,那么此人之才就不可估量了。”

    “大哥,就算是现在他也是小辈中首屈一指的人才了,如此英豪当要加倍扶持,不过我以为与他的关系还是要更近一步才为妥当。”方令德提议道。

    “此话怎讲?”

    “如果大哥能收他为螟蛉义子,那么将再无后顾之忧。”

    方令天默思了一会道:“如果我收他为义子,日后他有什么祸事,我方家也脱不了关系。”

    “大哥还顾忌这些么?”方令德奇怪的看着兄长,在他的印象当中,兄长可是一个敢作敢当,从不瞻前顾后,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方令天叹了口气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小家伙声名鹊起,已经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打他主意的人难道还少了?我要是收他为义子,方家的实力将在四大世家中脱颖而出,是福是祸,还很难说啊。”

    方令德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层,也是沉思了一会,突然道:“大哥,只怕此刻在外人的眼中,我们方家和那小家伙已经是二者一体了。”

    方令天坐在太师椅上的身子一僵,沉默半响,突然长身而起,豪气干云地道:“不错,小弟你一语惊醒梦中人啊。我收不收他为义子只怕在外人眼中已是无甚区别。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自寻烦恼。想我方令天戎马一生,在鬼门关口都转过几次,又有什么放不下的。任他前途如何,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管教来犯者讨不了好去。”

    “好,大哥说得好,小弟亦不甘于人后,当以大哥马首是瞻,让外人看看我方家数百年基业是否浪得虚名。”

    两兄弟互击一掌,开怀大笑,仿佛又回到了统领大军,纵横沙场,热血沸腾的年轻时代。

    “小弟,你此去可否看到黑旗军的训练情况?”方令天冷静下来,问到了重点。

    方令德这次到黑旗军的驻地有二个目的。一是得到二位王子给许海风下请帖的消息,所以特意去提点一下,第二个目的就是亲眼观察黑旗军的实力究竟如何,是否就像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方令德神采飞扬地道:“没有,黑旗军今日并没有操练,他们只是围着营地在不停地奔跑。”

    看着乃弟的神情,方令天甚是奇怪,他与这个弟弟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参军,一起杀敌,又如何不知道他的性情,如果不是遇到让他极为激动的事情,他绝对不会表现的如此振奋:“怎么,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么?”

    方令德双手握拳,略显激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士兵,他们仿佛不是人,不,应该说没有身为人的感情,他们只知道服从命令,而从不理会命令的内容究竟是对是错。他们人人强悍无比,是我见过的最强壮的士卒。向鸣这小子说得对,这些士卒也许只有开国大帝时代的敢死队可以与之比肩。若是年轻之时让我统帅这只部队,那么匈奴之名将不负存在。”

    听到乃弟对黑旗军的评价如此之高,方令天亦是喜上眉梢:“好,只要黑旗军有这个实力,我怎样也要保举他出使匈奴,扬我大汉国威。”

    “大哥,旬日之后就是陛下的庆功大宴,届时百官云集,又逢军中大较技,我们就在那时提议,最多来个殿前比试,定能让陛下改变主意。”

    “嗯,匈奴王的寿辰就要到了,我们的人选必须尽早确定,此事不能再拖,就让我们与程家在那天做一了断吧。你去通知许海风,让他精选五百士卒,也加入到阅兵队伍之中,再挑几员猛将,随我面圣。记住,那个叫做秦勇的大将必不可少。此举事关重大,万万马虎不得。”方令天郑重地交代道。

    “是,小弟一定办妥。”

    许海风并不知道方家兄弟的商议,他只是得到方令德的通知,要他准备军队参加阅兵典礼和面圣。

    此外,让他吃惊的是,方令德暗示他,方家家主方令天有意收他为螟蛉义子。他大喜过望,连忙没口子地答应。

    至于准备军队之事当然是交由蒋孔明一手操办,而他则与林长空、许海名和秦勇三人在方家特派的老师指导下学习宫中礼仪,规矩繁多复杂的宫廷礼仪闹得他头晕脑胀,经过了七日夜的苦练,总算勉强可以过关了。

    七日后清晨,许海风带领着五百士卒踏上前往京师之路。到了城门口,哲别带领五百军士加入礼仪部队,而他带着预定面圣的三大高手先行一步赶到方府与方令天等人汇合。

    至于蒋孔明则留守大本营,他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能够指挥的动血酒战士,而同时又具备思考应变能力的除了他自己外,就只有哲别、秦勇和蒋孔明三人。既然他和秦勇无法分身,那么只好让其余二人分领一军了。

    赶到方府,发现方令天早已是等候多时,许海风在数丈远就跳下马儿,快步奔到方令天面前,双膝着地,拜倒道:“孩儿拜见义父。”

    方令天含笑受了许海风恭恭敬敬的三拜九叩大礼,才将他扶起,道:“好,吾儿英雄了得,为父亦是面上有光。这是为父给你准备的见面礼,拿好了。”

    许海风从方令天手中接过一把剑来,只觉入手极是沉重,微微出鞘,却是黑黝黝地一把铁剑,毫不起眼,但这种颜色似乎颇为熟悉,仿佛在何处见过似的。

    他自然知道,以方令天的身份送出去的东西,绝对不是凡品,只是他自己没有见识,不识得罢了。连忙叩谢道:“多谢义父。”

    方令天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并不知道此剑的来历,微笑道:“吾儿莫要轻视此剑,此剑是为父年轻之时纵横沙场所用之兵刃,剑名不破,虽不能削铁如泥,但却是坚固无比,数十年来不见损伤,是冲锋陷阵的最佳利器,据说还是先朝一代宗师巧匠吕奉先吕大师所铸。”

    “啊……”听他这么一说,许海风顿时想起自己为什么看此剑竟然觉得眼熟了,原来此剑的剑身颜色竟与哲别手中的开天弓一模一样,原来都是出自吕奉先大师之手,无怪乎与开天弓一样,能够刀枪不入,数十年间不见磨损,估计连铸造材料都是取之同一品种。

    想不到方令天这个便宜父亲一出手竟是如此贵重之物,许海风再次恭恭敬敬地拜下,真心诚意地道:“多谢父亲赐剑,孩儿定不负此剑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