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21章 债有主2(第2页)


    他的私人客户好些是介绍来的,一个介绍一个,但并非每份合同都是他亲自出面负责签订。
    他的事业能够做得风生水起,完全靠着他在业内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支撑。
    信誉和口碑这种东西,无形价值不可估量,但要是反噬起来,就是花再多的钱也挽不了尊。
    对方却并未看他。
    “我叫邓鑫,29岁,1981年5月4日生,燕城市黄岗区盛源汽配行老板,现居燕城市黄岗区广顺路20号。”
    “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
    邓鑫,你能否保证自己会如实作证?”
    “能保证。”
    公诉人问:“证人,被告人裴振亨声称自己收到的250万元乃是你的投资款,属于为客户正当理财的投资资金。
    请问被告所述是否属实?你能否提供投资款的划款证明以及相应的投资合同?”
    “报告领导,我的确是到梧桐投资公司去签过一份投资合同。
    他们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嘛,我查过的,属于合法经营。
    而且裴振亨还上过电视,我觉得他好像挺靠谱的,所以我就打算将自己的闲钱交给他帮我钱生钱,蛋生蛋,这可比存银行定期强啊。”
    说到这里,胖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挠了挠头,才支支吾吾道:“可是直到今天为止,我都还没有划款吶。
    只因为我老婆发现了我藏了私房钱,吵着闹着要我如数上交,所以我根本就还没有履行合同。
    他说的那250万元的投资款,并不是我的。”
    “就是说被告收到的250万元并不是你预备交由被告投资理财的250万元?证人,你确认吗?”
    公诉人追问道。
    “确认啊,我真的还没付款啊!
    也幸好钱还没给他,要不然我的钱不也被姓裴的挥霍一空?不过我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盖了公章,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听说其他受害人连合同都没签,就只有个QQ聊天记录和银行的付款证明。
    法官大人,他们的钱还能要得回去吗?”
    法官没有理会这个问题,转过脸去问另一边:“辩护律师,请问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律师叹了口气,“没有。”
    这个事情之前就已经从公诉人那里看过证据了,只有他的委托人不相信,非得要求将证人请到法庭上来亲口说给他听。
    “证人你可以下去了。”
    “哦哦,法官大人,需要我作证随时通知哈。
    嘿嘿,我这个人一向热心热肠。”
    “你撒谎!
    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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